股东间利益冲突及对大股东的监管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21 04:26: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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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间利益冲突及对大股东的监管研究
作者:孙诚胡丹
来源:《北方经济》2009年第03期
一、问题的提出
LaPorta等(1998对49个样本国家进行的研究发现,就非金融类的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横断面资料来看,股权集中度远远超过原来的预期。LaPorta等(1999调查了27个发达国家大型上市公司也发现,其股权结构也有集中的趋势,在样本中有68.59%的公司存在控制股东,即大部分公司都存在着控股股东。Bede和Means(1932的“两权分离”而导致的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并不像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代理问题那样普遍和严重。大多数企业主要的代理问题是大股东掠夺中小股东,而不是管理层侵害外部股东利益。在美国和英国的资本市场,股权高度分散,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不高,上市公司的代理冲突主要是股东与管理层间的代理问题。而在中国,上市公司仍然是以集中的股权结构为主要形式,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当普遍,上市公司的主要代理冲突是股东间的利益冲突,而不是股东与管理层间的代理问题。
二、两类代理问题
(一股东与经理层间的代理问题
Berle和Means(1932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公司的所有者与经理层目的函数的不同,公司的管理层会采取如装修豪华的办公室、公款改善自己的办公条件等机会主义行为,背离公司的价值最大目标,从而损害公司所有者(股东的权益。这样,就会产生代理问题。公司内部人员,如公司管理人员的许多行为难以观测,投资者(股东无法了解到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投资者不可能得到公司内部人的完全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管理人员也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进行机会主义行为,于是就会产生第一类代理问题,即股东与经理层间的代理问题。
对于发展中的资本市场,如我国,上市企业的股权分散程度远没有发达资本市场国家高,由此我国企业的治理问题就不仅局限于管理者与股东之间,还包括了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股权集中在少数控股股东手中,导致控股股东掠夺小股东问题的发生。因为控股股东一旦控制了公司,他们常常会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私利,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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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代理问题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主要表现在同股不同权。由于股权的过度集中,使小股东受到持股数量的限制而无权参与股东大会,不能行使自己的表决权,从而损害了他们的权益。资本多数原则的采用,一方面使大股东的意志上升为公司意志,使小股东依所持股份而享有的表决权落空;另一方面,由于小股东难以对大股东决策表示异议,导致小股东决策权与财产权分离的发生。以上两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股东之间实质上的平等关系。
由于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这种代理关系,手握公司事务决策权的大股东自然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来对公司事务进行决策,而不顾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样就产生了第二类代理问题,即大股东与管理层间的代理问题。
三、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行为
LaPorts,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2000以“掏空”(Tunneling一词来定义大股东获取控制权的私人利益。主要是指能够控制公司的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公司的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的行为。大股东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控制权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大股东主要通过两类行为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1大股东可以轻易地为了自身利益通过自我交易(即关联交易从企业转移资源,这些交易既包括各国法律禁止的行为,如直接的偷窃和舞弊;也包括各种不公平的资产销售与签订各种合同,如制定对大股东有利的转移价格、过高的管理层报酬、债务担保、侵占公司的投资机会等;(2大股东可以不必从公司转移任何资产而增加自身在公司的份额,如通过股票发行稀释其它股东权益、冻结少数股权、内部交易、渐进式的收购行为以及其它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各种财务交易行为。
四、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利益博弈机制
为了说明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害中小股东的机制,我们假定上市公司投资者由大股a和中小投资者b两个利益主体。大股东a拥有的控制权为Contra,中小投资者b拥有的控制权为Contrb。其中0<Contrb<Contra<1。在制订决策的一次博弈中,大股东a根据自身的成本收益情况决定是侵害中小投资者b权益的决策,中小投资者b也会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决定对这这种“不利”的决策进行抵制。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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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a、b都选择不侵害对方权益的决策时,各自获得收益为Ra和Rb,如果a选择不侵害b的决策,b选择侵害a的决策时,由于a有公司的绝对控制股权,其收益不会受到影响,而b却要付出额外的成本C,其收益为Rb-C。a选择侵害b的决策,b选择不侵害a的决策时,a将利用手中的控股权获得决策的额外收益。股份的差额(Contra-Contrb越大,则a获得的额外收益越大。并且公司的收益R越高,大股东利用决策侵害的动机M越强,大股东实施侵害中小投资者获得的额外收益可表示为M(Contra-ContrbR-c,其中c为实施侵害中小投资者决策所付出的成本。相应的,b的收益减少了M(Contra-ContrbR。当a和b都试图选择侵害对方权益的决策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