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重复领取待遇告知书
编号:
(参保人员姓名):
您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全区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核查,发现您同时在本地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类别)和在 (其他重复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相关规定,您不符合领取本地 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我们将从即日起暂停发放您的本地 养老保险待遇。
二、请您于 年 月 日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银行卡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清理手续。
三、若有异议,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劳动合同原件、工资单、工作证、领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因特殊原因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委托人签字(加盖指模)的委托书。
四、在规定时间,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按重复领取待遇处理。
联系人: ;电话: 。
特此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参保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此件一式两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d007b3a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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