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1 14:03: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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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系列职务评审量化办法

一、量化考核内容

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与职业道德情况由本人所在学院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考核评估暂行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并按优秀、合格两个等次直接录入职称评审系统的《量化积分表》“考核意见”一栏中,不再计分。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的规定,对申报晋升职务人员实行职业道德、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一票否决制。

申报人在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由各单位考核,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直接录入《量化积分表》“考核意见”一栏中,不再计分。

量化计分的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

二、量化计分办法

㈠教学工作计分标准

1.教学工作量计分标准:

①教学科研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学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研究生处颁布的教学计划为准)者,计100分;超过额定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按年限累加,每6学时增计1分,以100分封顶。

②教学为主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学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研究生处颁布的教学计划为准)者,计100分;;超过额定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按年限累加,每6学时增计1分,以100分封顶。

③科研为主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学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研究生处颁布的教学计划为准)者,计100分。

word/media/image1.gif教学实践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学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研究生处颁布的教学计划为准)者,计100分;超过额定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按年限累加,每6学时增计1分,以100分封顶。

word/media/image2.gif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额定授课门数和计划学时,计100分;超工作量的,年均超3课时计1分,超过50分时按50分封顶;授课门数超过额定门数者,每超出1门计10分,超过20分者按20分封顶。

网络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量只有在完成校本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条件下方能折算计分,折算办法以教务处规定为准。

2.教学评估计分标准:

任现职期间,获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一项,计30分;教务处须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等级(优秀、良好、合格)直接录入职称评审系统的《量化积分表》“教学评估”一栏中,不计分。

3.教学论文计分标准:

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核心计50分,重要计20分,公开计10分。

独立完成的教学论文按上述标准计分;合作完成的教学论文参照合作科研业绩分值分配比例标准计分。

4.教改项目计分标准:

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参照科研项目计分。

5.教学成果计分标准: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教材奖参照科研获奖计分。

㈡科研工作计分标准:

1.科研论文计分标准:

①文科:权威计100分,核心计50分,重要计20分,公开(含美术作品、音乐作品)计10分;

理科:SCIE)计100-300分,其中一区计300分,二区计200分,三、四区计100分;权威计100分,核心计50分,重要计20分,公开计10分。

②专业译文按同类期刊标准的1/2计分。

③论文集中的论文,按公开期刊对待,计10分。

④进入ISTPISSH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中的论文,按核心期刊对待,计50分,其它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的论文,按公开期刊对待,计10分。

⑤刊物级别和目录等次参见科技处、社科处颁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发表在国外、境外学术刊物上的论文,由科技处、社科处根据鉴定意见具体区分和对待。

⑥申报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的计分论文须是重要及以上刊物;申报正高职务任职资格的计分论文须是核心及以上刊物。

⑦独立完成的科研论文按上述标准计分;合作完成的科研论文按合作科研业绩分值分配比例标准计分。

⑧发表在影响因子1.0以上刊物的论文1篇可折算核心论文2篇。

word/media/image3.gif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论文计分标准如下:

△上报省部级的重大调研报告按重要期刊计分,被正式采用或转发的按核心期刊计分。上报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调研报告按核心期刊计分,被正式采用或转发的按权威期刊计分(此项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撰文(2500字以上)宣传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路、方法及改革措施,或宣传、总结教学及研究成果等,文章反响积极、影响较大的,可按期刊级别相应降低一个档次计分(此项由社科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计分的研究成果必须与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业务相关,否则不予计分。

2.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专利技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成果、转让成果(均指到有关部门认可的)及合作研究的计分标准见表16

1 合作科研业绩分值分配比例

2 争取科研课题计分标准(分/项)

3 到校经费计分标准(分/万元)

4 其它科研业绩计分标准

3.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没有明确等次的奖励均按二等计分,国家级以上获奖按国家级计分。教学实践型教师的各类竞赛获奖依认定级别按下述标准计分。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就高计分,不予累计。

5 获奖成果计分标准(分/项)

注:合作获奖业绩分值分配见表1

其它奖励计分标准:

会议论文奖、非政府颁发的各类基金获奖及各类校内奖不计分,只作为评审的参考。对于获得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计分如下:

获国家级奖每次计10分,省部级奖每次计6分,厅局级奖每次计4分。

4.出版著作计分标准:

⑴独立完成:

6 出版计分标准

⑵合作完成:主编或主持人按独立完成的计分标准计算出总分后,可取总分的20%计分;其余部分由所有作者和参加人按承担任务计分。

⑶国外、港、澳、台地区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画册等,由科技处、社科处根据鉴定意见具体区分和对待。

5.地图编制计分标准:

⑴国家下达的正式分幅专题地图:

*国家级任务 1:5万每幅基本分30分,按内容易、中、难三级,分别乘系数0.60.91.2;其它比例尺图幅以1:5万基本分为,按比例尺分母倍数的2/3扩大,并分出易、中、难三级,再分别乘以系数0.812;最后再乘以图幅倍数(实际编图面积与1:5万图幅面积之比)。

*省、市级任务 按国家标准乘系数0.9

⑵图集

*国家级任务 图幅8开,每幅基本分20分,按内容分易、中、难分别乘系数0.60.91.2计分;其它开幅参照上述标准按相应面积计算。

*省市级任务 按国家标准乘系数0.9

⑶地图略图、素描图(图集):以版面折合成文字,按书籍类标准计算。

6.音像出版计分标准:

⑴凡争取和承担的音像科研项目,必须在科技处、社科处立项,并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或在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以播出和出版的证书为依据,按下列标准计科研分:

*具有开创性、科技含量高、难度大的,按片长每分钟计1.5分,由学科带头人和摄制人员按所承担工作的主次轻重协商分割。

*有一定科技含量和教学实用价值、用于科研、教学的专题性电视教材,按片长每分钟计1分,由学科带头人和摄制人员按所承担工作的主次轻重协商分割。

*制作较简单的课堂讲授型电视教材,按片长每分钟计0.5分,由主讲教师和摄制人员按所承担工作的主次轻重协商分割。

分割比例原则:

⑵凡是新闻报道性质的消息、专题片、记录片、风光片、资料片,无论电视台播出与否,都只作为考察工作业绩的依据,不计科研分。

⑶为校内摄制的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电视片,属本岗位的职责,只作为考察能力、水平、业绩的依据,不计科研分。

⑷类型难以界定的,由科技处、社科处根据鉴定意见具体区分和对待。

三、量化计分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人员在评审系统中报名,同时填报、执相关原件到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然后在评审表中引用有关数据并提交评审表后,系统会自动生成部分积分。

2.各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评审表》在评审系统中提交学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由学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在评审系统中进行审核。

3.各职能部门复核量化积分并计算量化总积分。

4.学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综合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的审核情况以及学院对申报人申报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社会服务等工作评价,填写“学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意见”并提交各学科评议组和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会进行评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d0c81ee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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