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0-04-06 02:29: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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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责,落实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任务,构建人才服务体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宁工作或定居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措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制度,综合管理自治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厅局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措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教育厅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内设机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设置1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具体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调解仲裁与信访处、劳动保障监察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表彰奖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管理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共4个,具体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劳动保障监察局(机构改革将其职责和14名全额预算编制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的劳动保障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共8个,分别为人力资源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信息数据管理中心、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工资离退休费审核管理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

2. 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3. 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

5. 自治区人力资源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6.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7.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自治区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以附件形式上传,共8张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本表无数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8421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21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8.06万元、教育支出13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34.39万元、医卫健康支出48382.04万元、农林水支出7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0.44万元。

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833.9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8863.25万元减少29.32万元,减少0.4%。其中:

人员经费752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0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75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7538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052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90494万元减少9968万元,下降11.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6633.4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9805万元减少3171.58万元,减少10%,主要用于自治区统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7340.2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6932万元增加408.24万元,增长5%,主要用于自治区统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8954.3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9805万元增加10850.66万元,增长36%,主要用于自治区统筹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18002万元,2018年执行数据17920万元增加82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自主择业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等。

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79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12000万元减少4100万元,减少34%,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440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据持平,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42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2424.70万元增加1775.3万元,增长73%,主要用于全区就业补助和就业培训补贴。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00万元,2018年执行数据持平,主要用于人事考试专项经费(非税成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61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据持平,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09万元,新增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保一卡通工程硬件设备采购。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8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910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6%,主要用人事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698万元(含财政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应用费217万元、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14万元、部门其他专项业务经费46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646.35万元增加51.65万元,增长7%。主要用于财政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建设、社保卡补卡费、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和部门其他专项业务经费。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40万元,新增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维护、升级改造和网络软硬资源使用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150增加50万元,增长33%,主要用于就业管理事务及培训支出(就业局)。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1万元,新增项目支出,主要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软件采购。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18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据无变化,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技能竞赛。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3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据持平,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1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20万元增长95万元,增长475%,主要用于劳动能力医学鉴定检查及工伤康复。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24万元减少3万元,减少12%,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

三、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8.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08万元,公务接待费38.06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160.28万元减少2.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厅本级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完成公车改革,运行费用趋于稳定。公务接待费增长9.8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情况调整本年度预算。

四、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我厅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原则,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84410.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410.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84410.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4410.9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4214.93万元,占99.99%;事业预算收入196万元,占0.01%

本年支出预算包括:行政支出171596.19万元,占93.05%;事业支出12814.74万元,占6.95%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及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9.99万元,比2018年预算1204.87万元减少84.88万元,减少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预算2210.7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7750.17平方米,价值7818.79万元;土地14589.95平方米;车辆18辆,价值351.5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70.9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996.95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3232.62平方米,价值4984.4万元;土地6204.90平方米;车辆7辆,价值164.52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84.8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513.76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14517.55平方米,价值2834.39万元;土地8385.05平方米;车辆11辆,价值187.06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86.1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483.1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报评审绩效评价重点项目2个,为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和人才经费,项目综合评分分别为90分和95分,评价两项目总体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各申请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及对各类人才队伍培养的需求,编报的项目可行性报告整体比较规范、完整、清晰、科学、可行。但部分绩效目标需进一步明确、清晰,调整优化和修改完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e0b8c255b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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