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行业的数据分析

发布时间:2019-11-10 21:43: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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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药品零售行业的数据分析

**县国税局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获取了具有医保资格的药店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医疗保险卡的刷卡金额,通过这些外部信息,我们对我县的药品零售行业进行了以下调查分析。

一、基本情况

通过对综合征管软件中的税收登记信息进行挑选汇总,截止到年月底,全县从事药品经营行业开业的纳税人共有户。

、分布情况分析

城区分局占到了,其他农村分局:卅里分局占到,姜店分局和杨屯分局都占到,尹集分局占到。

具体情况见表(一)

**县药品行业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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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分析

在这户从事药品行业的纳税人中,个体工商户的比例很大,共有户,占到,其他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户,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各有户。

具体情况见表(二)

**药品行业登记注册类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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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分析

从经营年限来看,经营年限长达年以上的有户,这户中除**永康大药店是个体工商户,其他户均为企业;经营年限年的有户,其中**宏泰大药店有限公司为私营有限公司,其他户均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年限年的有户,全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年限不足年的有户,全部为个体工商户。

具体情况见表(三)

**药品行业经营年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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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征收情况

通过对综合征管软件中的申报征收信息进行查询、汇总、比较,取得了从事药品行业纳税人从的全部销售收入、纳税税额、税率等相关信息,以下将对这些内容做一详细分析。

1、 一般纳税人

在这户纳税人中,仅有一户是一般纳税人,**县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该企业注册于年月。

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值税申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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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

在这户从事药品零售的纳税人中,有户小规模企业,分别为**益康大药店有限公司、**县东方大药店有限公司、**县春天平价大药房、**县健康大药店、**县金城大药房有限公司、**县宏泰大药店有限公司,征收方式采用查账征收,年采用小规模企业按的征收率征收,年新增值税政策出行后,一律按的征收率征收。下面对这户企业年的收入及纳税情况列表说明。

药品零售小规模企业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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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通过综合征管软件中的的定税清册历史信息进行查询,汇总出户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的的定税清况,其中该药品零售行业达增值税起征点(即定额在元以上的)的有户,详见下表(下表为插入的表格,双击可查看全部)。

个体工商业户定税情况

word/media/image7.gif 三、外部信息情况

为了掌握该行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我们获取了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中劳动社会保障局上报的有关医保刷卡的相关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发现共有户“医保定点药点”,我们抽取了年月份和年月份两个月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与这户纳税人的申报数进行对比。

医疗刷卡信息与申报核定信息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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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他们的申报数额远远低于医疗卡刷卡数,如果将“医保定点药店”现金销售的营业额计算进来,差距会更大。

、小规模企业医疗保险卡开具信息情况

小规模企业医疗卡开具信息与申报收入比对表

日期: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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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实际实现税款与应实现税款的比较

日期: 单位:元

注:应实现税款医疗卡刷卡收入×

比例实际征收税款应实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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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卡开具信息情况

从事药品零售企业的户个体工商户中,有户“医保定点药店”。从提取的医保卡开具信息与核定征收的收入看,两方数据存在很大的差距。

个体工商户实际实现税款与应实现税款的比较

日期: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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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医疗卡开具数据与核定征收收入存在很大的差距,年月份,收入总差距达到万元,流失税款近万元,年月份,收入差距达到近万元,流失税款近元。差距最大的为永康大药店,在年月份,两者之间的差距达到了倍以上;清平镇春华大药店为不达点个体户,但该纳税人在年月份,医疗卡开具信息为元,年月份,医疗卡开具信息为元。

四、药品经营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税收宣传不到位,药品零售行业纳税意识淡薄

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事药品经营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的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平方米。而药店区域一般都是人流量较大的地段,这样的地段,平方米的门面仅租金低的要元至元,高的要达到四、五千元,按照保本测算(该行业的毛利率取),其营业额最低也要达到元,还不算其他费用。按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在核定期内的实际经营高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至而不及时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的,按偷税论处。”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这些药店都达超过了,但从未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这主要跟税源管理部门对该行业未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造成了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有关。

()税源管理部门对药品零售行业疏于管理,监控乏力,定额偏低

由于绝大多数个体药店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账簿,没有完整的经营资料(或未主动向税收管理人员提供经营资料),税源管理部门只能采取定期定额的方式征收税款,由于对纳税人的经营数据掌握不实,再加上对该行业的特点不清楚,造成该行业定额普遍偏低。如有几户医保定点药店申报的收入每月多元,但其医疗保险卡的刷卡收入最低的月份达多元,最高月份达到多元;又如某管理分局对春华药店实行的定额为元/月(未达起征点),而该药店年医疗卡刷卡金额最多时达到元,最低也达到元,远远超过了每月元的起征点。

()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税收征管困难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外设立零售药店。该类零售药店以“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来逃避纳税义务,药店的进货、销货均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进行,既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也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让税收征管部门无法征管。其实该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年月日《关于纠正医疗机构及其药房对外销售药品问题的通知》(国药管市〔〕号)中已有明确:医疗机构药房是医疗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服务对象应该是在本院就医、凭医生处方取药的病患者。其目的是为方便病患者就医取药。它不属于药品商业经营企业,不应对外进行药品销售,否则,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无证经营药品处理。

.超范围经营。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城镇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违反规定从事药品购销活动的,按无证经营处理。但实际情况是相当部分个体门诊在私下经营药品,该种情形由药监部门规范,但由于个体诊所的税收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管,国税机关对个体诊所经营药品难以征管。如金城路的益仁堂大药店,有医师坐诊,为个体诊所,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月份和年月份,两个月内仅医疗卡刷卡金额就达到了万多元,类似情况的还有益寿堂药店、广济堂药店、康盛大药店等。

、加强药品零售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针对行业特点,加强税法宣传

针对该行业特点,采取上门进店的形式逐一向他们宣传税收政策,使每个经营者学税法、懂税法、用税法,增强其依法纳税意识;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纳税申报,通过税收政策的辅导、咨询,以优质服务提高其纳税遵从度。

()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加大纳税评估力度

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该行业的成本、费用做到心中有数,运用科学的方法,测算评定营业额,使其定额尽可能接近真实营业额。

()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减少税收流失

建议对公医定点药店实行“定额加公医”的管理办法,即将所有的公医定点药店的定额核定为现金销售部分,不包括用公费医疗证下账部分。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算的销售收入按月向税务机关全额申报缴纳,并不得减出定额,定额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账取得的销售收入达起征点,全额征税。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报账数进行核对。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外设立零售药店的情形,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其纳入征管范围,照章纳税。

、对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要对其进行认定,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加强部门配合,建立严密的协税护税网络

一是加强与工商、药监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形成强化医药行业税收征管的合力;二是积极与社保部门协调,建立公医定点药店分户台账,并按月将结账信息向税务机关反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堵塞征管漏洞

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层面上,对药品配送这种经营形式进行明确,建议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其视同分支机构,由配送中心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征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ea36efb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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