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0-09-20 21:07: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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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

文件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湘教职改办字[2009)7

关于报送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和厅委直属单位实际,现就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各项材料制度

1、使用“湖南省职称与管理系统”软件,按该软件规定的各类代码及要求,准确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及其生成的表册。

2、实行公示制度。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人发[2002)46)规定,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材料需张贴在本单位的宣传栏内或本单位的醒目位置。从2009年开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公示材料内容为《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分别用表,见附件23)规定的内容,其中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公示材料须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govhneducn/cn/gov/)和学校网站上同时贴出。

3、强化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送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送审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审查核实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制度的通知》(湘人发[1997)40)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二、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本科院校、厅委直属单位各系列高、中级职务(高级会计师除外)评审材料,中央部属院校图书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材料,请于819-21日期间报我办。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其余高等学校按所在市州职改办,或省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报送评审材料。

2、省直、市州或学校报送高校、中专、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的时间安排如下:

(1)参加我厅统一组织评审的高校、中专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评审材料,请于97—8日报我办。

(2)经我厅批准组建了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其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材料,请于914—15日报我办。

3、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材料一并报送。

4、申报参评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材料要求

()送审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磁盘、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

2、公示材料。其中申报教授、副教授的公示材料为填具的《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A3纸打印,以学校为单位装订成册)及其电子文档。

3、特别信息材料。属参评高校教师系列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专业技术职务的对象和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务的对象,须报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A4纸打印)及其Excel表格文档。

()参评人员的送审材料

参评人员的送审材料,按省职改办的统一要求和省系列主管部门的特别要求整理与提交。

()评审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的整理按湘人发[1996)3号、[1997)40号、(2002)46号和湘职改办字[1998)1号、湘职改办函[2002)1号、湘职改办[2007)9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高教系列按湘教职改办[2009)6号文件要求执行。

2、参评人员花名册及磁盘信息、评审表、其余参评材料以及材料袋封面等提供的信息须准确一致。

四、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除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我办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申报对象不得要求所在单位和我办准许其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六、教师各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回评审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回的材料,我办不负责继续保存。

七、报送材料地点:省教育厅大院3栋一楼。办公联系电话:0731—29903522207541,电子信箱:937877329@qqcom

附件:12009年本科院校、厅委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2、《湖南高等学校(本科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3、《湖南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别信息表》(式样)

抄送: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



附件1

2008年本科院校、厅委直属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819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820

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湘南学院、邵阳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

821

吉首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怀化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厅委直属单位。



附件2 湖南高等学校教师(本科院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单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申报职务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_______

基本情况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

出生年月

教学

工作

项目

年度

教学工作量(学时)

课程教学质量考核

教学业绩

教务处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教务部门盖章

参加工作时间

课堂

教学

实践

教学

班主任及

其它学生

思想教育

工作

其它

教学

工作

总量

学生

测评

同行

测评

督导

测评

考核

结论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外语成绩

计算机成绩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是否破格

最高

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习

类型

科研

工作

主要

论著

论文

的标

题及

发表

刊物

时间

作者

排名

论文总数

国家级文数

省级论文数

专(译)著、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费

科研处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科研部门盖章

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考核

年度

考核

结果

工作经历与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审核人签名:

人事部门盖章:

承担

或参

与的

科研

项目

及鉴

定获

奖情

主持

参与

科研经费

专利

重点学科、专业、精品课程、重点实验室建设

国家级

项目数

省部级

项目数

市厅级

项目数

国家级项目数及排名

省部级项目数及排名

思想政治教

育或管理工

作业绩

审核人签名:

学校主管部门

盖章

注:1、此表填好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2、报送此表 单位(公章): 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 填表日期:

纸质文档1份(按单位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至省教育厅职改办。

附件3 湖南高等学校教师(高职高专院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单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申报职务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_______

基本情况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

出生年月

教学

工作

项目

年度

教学工作量(学时)

课程教学质量考核

教学业绩

教务处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教务部门盖章

参加工作时间

本科

课堂

教学

实践

教学

班主任及其它学生思想教育

工作

其它

教学

工作

总量

学生

测评

同行

测评

督导

测评

考核

结论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外语成绩

计算机成绩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是否破格

最高

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习

类型

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

主要

论著

论文

的标

题及

发表

刊物

时间

作者

排名

论文总数

国家级文数

省级论文数

专(译)著、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费

科研处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科研部门盖章

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考核

年度

考核

结果

工作经历与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审核人签名:

人事部门盖章:

承担

或参

与的

科研

技术开发项目

及鉴

定获

奖情

主持

参与

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

专利

国家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省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国家级

项目数

省部级

项目数

市厅级

项目数

国家级项目数及排名

省部级项目数及排名

思想政治教

育或管理工

作业绩

审核人签名:

学校主管部门

盖章

单位(公章): 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 填表日期:



附表4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别信息(式样)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申报

系列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分支专业

细化

专业

备注

1

×××

副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

俄语

2

×××

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

法语

……

1

×××

教授

艺术

书法

2

×××

教授

艺术

舞蹈

……

1

张三

430101************

副教授

机械设计与制造

正确身份证号

张三

330101************

高级工程师

机械设计

修改后的身份证号

2

李四

430101************

教授

高教管理

正确身份证号

李四

330101************

研究员

高校管理

修改后的身份证号

……

注:本表为本科院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用表。



湖南省教育厅

文件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湘教职改办字[2009]6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

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程序及送审材料的规定》(湘人发正1996)3)和省职改办《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的补充规定》(湘职改办正[998]1)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我办拟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抄送: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及要求

()参评资格审查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1)

4、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1)

5、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译文译著的,要按照湘职改字[1996]4号文件要求提交译文译著原件和人事职改部门对其外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1)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务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申报中级职务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已验证的复印件(1)

8、《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务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申报中级职务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

9、资历、学历破格者,代表其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10、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分流人员的相关材料(1)

11、延长离退休审批表已验证的复印件(1)

12、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材料(1)

1 3、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4、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任职资格评审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顷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不装订)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

3、述职报告(1)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1)

5、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不装订)

6、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实验师的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

7、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

申报教授的需提交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l篇或省级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3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含统编或主编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

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的需提交在省级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含统编或主编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申报高级实验师的提交实验报告1份。

申报讲师、实验师提交专业论文和教育教学总结(1)

二、材料整理及要求

()材料填写及组织的基本要求

1、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王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4、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印章。

5、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6、送审材料由本人或送审单位自留底稿。

()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须装订的材料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

(3)《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

(4)专著、论文、教材等代表作原件;

(5)原始教案;

(6)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须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上述不须装订的材料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类,制作“XX X同志申报X X 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 X X同志申报X X X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封面,并按上述规定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l、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

3、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4、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净空厚度不超过6公分。

三、材料提交

1、申报人员的送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

2、送审材料一经提交,除职改工作部门因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送审材料受理单位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申报对象不得要求所在单位和送审材料受理单位准许其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OO九年七月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5dea0e52ea551810a68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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