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2019-03-11 11:11: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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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xxxxxx段)

xxx·xxx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

承包人(全称): xxxxx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xxxxxx段)

工程地点: xxx

工程内容: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资金来源: 部、省投资及地方自筹资金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xxxxxx段)K0+000-K7+800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 12 20

竣工日期: 2014 12 20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含施工单位所应缴税金)

金额(大写):贰仟壹佰肆拾万零玖仟伍佰陆拾柒元(人民币)

¥:21409567.00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计量分三期进行,具体如下:

1、第一期:按中间计量工程款的40%支付。

2、第二期:工程交工验收并办理工程决算后,第二年支付决算金额的30%

3、第三期:余款在审计完成并办理竣工验收后付清。

4、承包方若欠施工人员工资报酬的,由承包人负责支付,因此引起施工人员上访等行为,发包人可从应付工程款中先行垫付,再按垫付款的120%从应付款中扣减,多扣部分作为承包方的特别违约金。

九、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当合同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2013 12 20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 后生效。

本合同自全部工程完工后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业主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十一、特别约定:违约清场机制。

承包人发生述等违约行为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要求承包人退场

1承包人发生挂靠、转包施工任务、计划工期进度延误3个月的;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承包人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职责与义务的;

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服从甲方质量安全管理的。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xxxxxx段)

xxx·xxx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建设单位: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 (甲方)

施工单位:xxxxx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确保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xxxxxx段)建设质量,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特签订本施工质量终身责任书。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完成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xxxxxx段)路基、路面、桥涵附属工程

二、乙方对该工程负责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负责人 xx ,工程技术负责人 xx。上述负责人,在本工程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乙方必须报请甲方批准,报市质监站备案。

三、甲方负责对本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对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如上述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或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更换。

四、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在本工程建设期间和设计使用年限内,由于施工原因而出现(发现)质量事故应追究乙方责任,即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同时按有关规定作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和质量自检记录,及时填报进度、质量报表和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其施工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成册后移交甲方。

六、质量责任处理。

1、工程经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按合同总价拨付承包资金。

2、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乙方予以自费返工,且两年内不能从事本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工作。

3、施工中和竣工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应追究乙方经济和行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甲方或市质量检查小组在质量抽查中,发现问题时对乙方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施工责任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要向项目部请假批准;如无正当理由一次不在施工现场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发现同一责任人不在施工现场的,除罚款外,责令乙方撤换该责任人。

2、发现一次没有按程序进行工序验收而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工,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3、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自检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发现一处(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4、经甲方或市质监站抽检发现质量技术指标不合格且无法补救的,每一处处以2000元的罚款。

八、本责任书的执行受市质量监督站的监督。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质监站各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甲方代表: 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程技术负责人:

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xxxxxx段)

xxx·xxx

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xxxxxx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不出任何安全事故,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xxxxx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二)严格执行路面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双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对乙方安全生产检查的义务;

  (二)甲方工程人员在检查安全生产时必须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三)甲方工作人员加强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决不姑息,坚决严肃查处。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必须抓好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工作,戴安全帽、着标志服、挂胸牌上岗;

(二)乙方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有序,保证车辆畅通;

(三)乙方的机械员对施工机械要勤检查、勤修理、勤保养,保证机械在施工中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四)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新国标要求,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牌,确保安全;

(五)乙方项目经理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道路施工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伤,造成第三人损害及安全事故损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县交通运输局一份、市质监站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址: 址:

话: 话:

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xxxxxx段)

xxx·xxx

XXX

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xxxxxx段)

工程项目地址: xxxK0+000 —— K 7+800

项目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xxxxx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建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乙方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xxx县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纪检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监督。日常监管由甲、乙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送县监察局一份备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e78382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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