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保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

发布时间:2010-11-29 20:29: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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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及各险种缴费比例

注:社保缴费工资根据实际工资(即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进行申报; 职工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 20071月始,养老保险的缴费上限执行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06.7-2007.6执行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997元);下限仍执行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其他险种的上、下限规定不变。

养老保险划入个人账户比例

养老保险划入个人账户比例:

注:(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19987月开始按缴费工资的11%建立,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差额部分从单位缴费中划拨。单位缴费剩余部分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 2)从200671日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开始按缴费工资的8%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不进入个人账户,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 32006630日前的个人账户与200671日后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二、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及划入个人账户(IC)的比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0a7f125ccbff121dd368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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