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工作职责-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13 11:26: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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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
    (三)承办辖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
    (四)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其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指导、督促、协调街镇搞好社会保险和社区建设工作。
    (五)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参保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
    (六)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七)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一)办公室
    1、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督办局办公会议决议事项和目标管理,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行政管理事务、干部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培训,计划生育和群团组织的管理。
    3、负责文秘和档案管理,文件的收、发,传阅等工作。
    4、监督业务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5、监督财务部门各项专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固定资产、物业管理和办公用品的管理。
    7、负责本局及本局承办的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
    8、负责保密、机要、安全,后勤和信息、信访、宣传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财务科
    1、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
    2、负责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执行。
    3、负责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以及经费的会计核算,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和经费的预、决算和各类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4、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各项保险基金的拨付、转移、退缴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保险基金缴纳凭证的录入,银行账的登记、校对工作。
    5、负责各参保单位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及支付各项待遇明细账。
    6、负责局内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7、定期分析各项基金收支情况,预测基金收支趋势,拟定预测性研究报告。
    8、负责局内部固定资产总账的管理和财务报表。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公共业务科
    1、负责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登记、变更、注销、折分和转移。
    2、负责审核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编制年度(月)征收计划;年度(月)结算,催收欠费。
    3、负责办理单位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关系增减、接续和转移。
    4、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基本信息资料的采集、审核和录入。
    5、根据基金收缴情况,定期分配到帐基金,并记载个人账户,定期计算和记载个人账户利息。
    6、负责日常业务计算机操作,录入和审核业务前台数据,编制养老保险后台业务数据处理、数据维护项目需求,审核批量录入的后台业务数据。
    7、办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测算、结算,编制综合分析报告。
    8、负责接待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帐户及其缴费情况的查询服务。
    9、负责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待遇审核科
    1、负责审核参保人员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审核确定支付项目、标准,计算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2、按照政策规定调整享受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员的保险待遇,编制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
    3、负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养老、工伤、生育保险金年度(月)结算,编制统计报表。
    4、确保参保人员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5、负责维护待遇享受人员基础数据,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办理和统计待遇享受人员增减变化工作。
    6、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结算、测算,编制综合分析报告。
    7、负责享受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人员情况查询服务工作。
    8、定期对待遇享受人员变化情况进行现状结构分析,并预测基本趋势,拟定政策性研究报告。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综合服务科
    1、负责稽核参保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足额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和监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的情况。
    2、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和办理社会保险的行为和结果进行内部监督和稽核。
    3、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支付的数据传递,存折发放和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对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金(费)的资格核查验证。
    5、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街镇开展社会保险服务和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并开展退管服务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科
    1、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办理灵活就业个体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增减变动手续,编制年度(月)社会保险征收计划。
    2、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间、缴费工资基数等基本信息资料的采集和录入。
    3、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收缴情况,定期分配到帐基金,并记载个人账户,定期计算和记载个人账户利息。
    4、负责日常业务计算机操作,录入和审核业务前台数据,编制灵活就业人员后台业务数据处理、数据维护项目需求,审核批量录入的后台业务数据。
    5、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结算、测算,编制业务综合分析报告。
    6、负责接待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及其缴费情况的查询服务。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七)统计信息科
    1、负责管理本局各类数据库,根据业务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数据库维护操作。
    2、负责局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行。
    3、负责按时编制上级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4、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制度标准和规范推行统一下发的业务软件、财务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软件,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研发辅助性应用小型软件。
    5、管理和维护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拨号通信数据联网,按工作需要上传数据文本资料,定期取回下发的数据文本资料。
    6、建立各业务岗位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制度和设备使用及运行情况记录制度。
    7、负责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术的培训。
    8、运用数据资源建立数理统计模型,并进行现状结构性分析,拟定预测性研究报告。
    9、确保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安全运行,建立并实施数据异地备份制度。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农村养老保险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农民工、农村居民、失地农民和农村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
    3、承办辖区农民工、农村居民、失地农民和农村村干部关于养老保险登记,变更、注销。
    4、负责辖区农民工、农村居民、失地农民和农村村干部关于养老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参保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
    5、为辖区农民工、农村居民、失地农民和农村村干部提供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7、定期对待遇享受人员变化情况进行现状结构分析,并预测基本趋势,拟定政策性研究报告。
    8、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和待遇支付的执行。
    9、编制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预算和决算。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另外我局经区劳动保障局的委托,承担了我区工伤认定相关工作,其职能职责:
    1、承担我区工伤案件的性质认定工作。
    2、承担我区工伤认定相关政策的咨询工作,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3、配合我区突发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工伤认定案件中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辩、应诉工作。
    5、承担我区的工伤保险工作的统计汇总,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0d9e426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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