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19 00:13: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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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

行为规范

2.1专卖店工作人员未经店长的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擅离岗位及私自调假

2.2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及私自调班或休假,特殊情况须经店长以上直属主管批准

2.3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代签

2.4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1日前由店长排定,未经店长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2.5员工请假需报直属主管批准,店长需由直属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6穿着工装时,不能在公共场所有不良言形,以免影响公司声誉

2.7员工用餐时间为30分钟,店长应合理安排员工用餐时间,必须轮流进餐,不得在店堂内用餐,餐后及时补妆并清理现场干净

2.8工作时必须穿着公司指定整齐制服及配戴工牌于左胸前,并应有专业仪态

2.9不论在任何情景下,应面带亲切笑容及不得与顾客争论

2.10店长休息时必须指定人员代班,并报请上级批准

2.11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应面带微笑,热情服务,不得与顾客争吵或不礼貌,不得任意

评论顾客的言行、服饰

2.12不可在店堂内粗言秽语、饮食、戏闹、聊天,亦不得在店堂内及休息室吸烟或睡觉

2.13不可在店堂内依傍货架或墙壁、双手叠在胸前或插在裤袋内

2.14不得对上司态度恶劣及拒绝履行上司之合理工作安排

2.15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服务标准及清洁标准

2.16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启电脑、收银机

2.17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带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

2.18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更改店内商品价格

2.19本店营业额及操作规程严禁向外透露

2.20交接班时应将日报表、收银等情况交接清楚

2.21每日下班前须将当日账目整理清楚后,员工方可离开

2.22应服从和配合上级领导、主管部门、督导人员巡店督查,不得抗拒

2.23任何人不得在店内私自取货品和未经打折私自让利给顾客

2.24不得有偷窃形为,挪用营业款或做假帐的形为

2.25工作时间内谢绝私人探访或电话

2.26工作时间不可阅读刊物或书报

2.27不可在工作前或工作中饮酒滋事

2.28私人物品、非销售商品不准放在柜台上

2.29遗失、损害、偷盗公物者按价赔偿

2.30未经授权不得任意变更商品售价

2.31不能使商品的调价或折扣未符合程序要求

2.32在任何环境下,员工不得拒绝主管检查其携带之物品,店长有权检查员工的储物柜及腰包

2.33非经同意,专卖店工作人员不可接受任何机构的咨询及访问

2.34非经通知,不可擅自及让任何人在专卖店外拍摄或照相

2.35凡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将给予严重纪律处分或即时解雇

休息室规章制度

1、 各位人员应对休息室有爱心,应存“休息室是我家,美靠大家”的强烈观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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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人员须按时上下班,仓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2、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出入仓库要随手关门。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4、仓库内严禁烟火,值班人员应常检查门窗有无异常,注意防盗、防潮、防鼠。

5、商品出入库,需严格手续,无有效手续不准办理出入库。

6、商品出入库需严格认真清点,核对数量、款号等务必准确。

7、仓库货品杜绝外借,特殊情况需办理有效手续。

8、不准私利,公司物品不分贵贱,不得私用或盗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

9、端正工作态度,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多看、多学、多问,维护公司形象,爱护

公共财物,礼貌待人。 椅子用完后,叠在一起,放回原位 个人用品勿随便乱放,就放在个人“保险柜”里 茶杯用完后,要放回规定的地方 不准随地吐痰 不准随地扔东西,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各人员应爱干净,有卫生 空箱应放在指定位置,勿乱放 用品或物料用完后,就放回原位 保持饮水机的干净 出入休息室要随手关门 对以上10点的保持及维护

出勤规定

3.1直营店员工周工作时间为45小时,细节如下:

早班:9:00——4:30

晚班:4:00——22:30

3.2不同地区不同形态店铺上班时间做相应调整

3.3直营店员工每月休假两天,由店长排班(节假日不得安排休假)

服装规定

4.1工作时间必穿着公司提供的制服,实习员工着装必须符合公司形象

4.2制服必须完好及清洁,必须保持平整服帖,应经常熨烫

4.3制服内穿的内衣不可外露,如因天气寒冷而需加衣服

4.4袜子必须超过脚跟,色彩应与制服和谐搭配,并保持干净,无破损

4.5下身裤长以刚到脚跟为准,并且不准折起

4.6鞋子干净得体,与制服和谐搭配,鞋面保持干净、光亮、无破损;禁止穿夸张鞋 仪容仪表

5.1化妆:必须化淡妆,严禁化浓妆,化妆后应给人以健康的感觉

5.2头发:干净,没有头皮屑,必须梳理整齐(如头发留长发必须束起来),刘海不可

以超过眼眉,头发严禁染成不自然颜色

5.3手饰:严禁佩戴悬垂型首饰,严禁配戴可能划破商品或可能遗失于商品的首饰

5.4胸卡:必须戴在左胸口袋上缘处,必须戴正

5.5指甲:严禁过长,严禁涂过于夸张的指甲油,必须干净整齐

5.6服装:必须穿指定的工作服,须干净清洁无异味,里外搭配要和谐

5.7丝袜:颜色款式要与服装相协调,长袜不可有抽丝现象,不可有异味,须干净整洁

5.8鞋子:颜色款式不可过于夸张,干净且适合于活动,女鞋鞋跟不可超过3厘米 礼仪规定

6.1服务顾客礼貌

6.1.1用礼貌用语欢迎顾客,最少也要做到微笑和点头致意

6.1.2对顾客、同事、上司及其他职员要有礼貌

6.1.3早上见到任何人都应微笑和打招呼

6.1.4离开店铺或与人离区时要说“再见“等礼貌用语

6.1.5如果有顾客在店内吸烟,须礼貌的请顾客到休息区吸烟

6.1.6礼貌的提醒顾客,不可在店内拍照

6.1.7提醒顾客将大件的物品放置在收银区处,但先要确认没有重物品在内

6.1.8见到客人折叠衣物时,应立即予以帮助

6.1.9如顾客要求打折时,应礼貌的告之公司平日不打折,并鼓励其申请VIP卡

6.1.10即使顾客的态度不友善,也须表现的有耐性及礼貌

6.1.11对进店的顾客买与不买都需礼貌欢送

6.1.12永远不要对顾客说“不知道”或“不”不清楚任何事情都应请顾客稍等,再请教店长或同事

6.1.13顾客对你说话时,应暂停手头的工作,留心去听及提供帮助

6.2接、打电话的礼貌

6.2.1电话铃响不超过两声,电话就应接起,并用普通话说“您好,与狼共舞”不可出现“喂~您好,与狼共舞”等不规范的用语

6.2.2如店长不能接听电话时,提议对方留下口讯

6.2.3如对方在等候时,不要挂断电话

6.2.4如果知道对方要等一段时间,应说“对不起,请不要挂线再等等”或替对方留下口讯

6.2.5如果对顾客的问题有疑问,应说“请稍等,我请店长来听

6.2.6打电话时应说“您好,我是与狼共舞专卖店某某”

休假规定

7.2请假程序 ”生效

7.2.1请假一天,店长和课长签批

7.2.2请假一天以上—3天,部门经理审批

7.2.3请假3天以上—7天,总监审批

7.2.4请假7天以上,总经理审批

(逐级审批)

奖励规定

凡以下情况,公司将给予表扬、嘉奖、或物质奖励;奖励由各直营店店长呈报,由直营部经理签审,并送部门存档。见附件《奖处(激励单)》《奖惩提报表》

8.1工作中表现出色,对公司做出较大贡献者

8.2保护公共财产,阻止和挽救事故者

8.3为公司争得较大社会声誉者

8.4多次受顾客表扬者

8.5拾金不昧

8.6营业额特别突出者

8.7每月每班优秀员工

8.8多次收到激励信 8.8相当于以上其他条款者 处罚规定

9.1处罚批评、警告、记过、留用查看、辞退、除名,受处罚可与经济并罚。 见附件《奖处(激励单)》《奖惩提报表》

9.2A类违纪行为:

以上行为将公布于公告栏各条款均以10元扣罚或每警告一次罚延长工作日2小时。

9.3B类违纪行为

以上行为将公布于公告栏各条款均以20元扣罚或每警告一次罚延长工作日4小时。 9.5

解雇

9.5.1不遵照指示或拒绝工作

9.5.2恐吓其他职员

9.5.3有任何暴力行为

9.5.4滥用/破坏公司财物

9.5.5盗窃

9.5.6在工作场合吸烟

9.5.7伪做打卡表或打卡

9.5.8态度散漫,影响其他职员的士气

9.5.9填写入职申请表时提供假资料

9.5.10触犯公司折扣/作假

9.5.11经常不守职责并受多次警告

9.5.12拒绝超时工作

9.5.13经常迟到或缺席,又有事前未经批准

9.5.14您在本公司受雇期间,除得到公司的书面批准外,不能受聘或牵涉其他9.5.15与

公司范围以外的工作;违反上速规定,可导致解雇。

考勤规定

10.1签到处理

10.1.1员工每日打卡应亲力亲为,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违者均罚款20元。 10.1.2员工因公务而未打卡,在公务结束后一天内,亲自持卡呈店长签注,以补办手

续。逾时未补均以20处罚。

10.1.3考勤卡应保清晰,如因记录明而影响薪资核算除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任何时候不得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违者均罚款20元。

10.1.4如遇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打卡时,由店长/组长登记作为日常考勤的依据。 10.2.2代 班

10.2.2.1代班同样不可由本班人员代替。

10.2.2.2特殊事假者,须请人代班,代班人的经验与职务须与申请人同级,并提前一天

填写《代班申请单》由主管签字。组长以上级别人员应提前一天上报店务课审批方可生效。

10.2.2.每月代班次不得超过1次,超过都以请假程序处理,取消全勤奖及当日薪金、提

成及相应补助,店长应确保执行,经查核虚报的店长与店员以开除论处。组长以上级别人员店长及店主管应确保执行,经查核虚报的店主管与店长,以开除论

处。

赔偿规定

11.1货品短少或丢失赔偿规定。

11.1.1直营店铺如出现物品(货品、物料、宣传品等)短少或丢失,则货品按当期零售

价给予8折赔偿,其他物品按原价或折旧进行赔偿。

11.1.2直营店铺如出现货品短少或丢失情况,其赔偿处理方案为整体赔偿制,即整店员

工或整组员工进行赔偿。

11.1.3凡店内丢失超过营业额5‰,店长及组长需负管理责任。(即扣除该月职能薪资

店长100元,组长50元)。

11.1.4店铺货品出现丢失或短少,造成该情况的当事人应负责主要赔偿责任,其赔偿份

数按整店或整组人均赔偿份数的两倍进行。

11.1.5例如:甲店A班(该班导购6人)某员工丢失价值人民币350元的毛衫一件。根

据赔偿规定,该件货品由A班全体导购赔偿(其主要责任人双份赔偿),且按当期零售额的8折进行。既该件货品的赔偿结果如下:

11.1.6主要责任人按两份赔偿:350*0.8/7×2=80元

A班其他5位导购:350*0.8/7×1=40元

11.2仓库

则造成的货品丢失或短少由仓管员承担,货品按当期零售价8折给予赔偿,其他物品按原价或折旧进行赔偿。

11.3.货品入库后,保管责任由直营店仓管员承担,如在仓库里发生的丢货情况则由仓管

员负责赔偿。货品按当期零售价8折给予赔偿,其他物品按原价或折旧进行赔 偿。

11.4款项

11.4.1收银

11.4.1.1直营店收银员在销货的过程中,因工作的疏忽,造成营业款短少的(如售货的

过程中少收现金或多找给顾客零钱等。)短少部分由当班收银员全额赔偿,并补足当日营业额,多收顾客零钱则给予口头警告,多次者给予行政处分。

11.4.1.2收银员在售货中,因工作中,收到假币的,则假币一经查出,由收银员全额赔

偿;如收银员在事先未知的情况下,上缴营业款,收款人员未对该款仔细清点及检查者,由收银员和收款人员双方赔偿一份,并及时补足当日营业额。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13d5370fe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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