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如何利用qq号诈骗

发布时间:2012-03-15 21:31: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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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称,潘某、张某二名男子非法盗窃网友QQ信息,以网友名义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十个月。
  经查,被告人潘某于2011619日盗取张某QQ号,冒充李某名义以继续用钱为由骗取张某朋友1万元人民币,现赃款未追回。
  同日,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盗取王某QQ号,并冒充王某名义以急需用钱为由骗取王某朋友5000元。先账款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据潘某称,他曾要求过两百多个QQ号登陆其带有钓鱼网站的QQ空间,先后使用过3QQ号实施诈骗。而张某也采用其带有钓鱼网站的空间曾诈骗三次,每次1000元,共计3000元,但三起诈骗尚未被侦破。

  据了解,二被告人均在广东某镇实施诈骗,其中被告人潘某诈骗一案中,被盗取QQ信息的网友为山西太原人,被害人为天津人;被告人张某盗窃的是一名山西大同籍网友的QQ号码,被害人也是山西大同人。
  二被告人交代,犯罪团伙共有9人,均为广西籍人,成员之间有亲戚或其他连带关系。现仍有一名涉案成员在逃,公安机关正在追捕当中。
  该院刑二庭副庭长裴宪武介绍,被告人首先是用QQ在网上寻找一名网友作为目标,将该网友加到其QQ空间。通过视频聊天,获取对方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资料,同时将视频进行保存,在聊天过程中,被告人邀请网友登录其带有钓鱼网站的QQ空间日志盗取网友账号密码。
  等网友不在线时,被告人登录该网友的QQ空间,冒充网友本人于好友聊天,并使用实现截取的视频聊天录像,以朋友或亲戚需要钱为由,要求被害人汇款,骗取钱财。经查实,所谓钓鱼网站均由被告人从网上购买。
  对此,裴宪武提醒广大网民,不要与那些打着各种旗号的陌生人视频聊天,一面被人录下视频画面利用;慎重对待好友提出的经济要求;不要随意接受、打开QQ好友、尤其是陌生人发送的网页或图片等,希望广大网民警惕网络诈骗,防止上当受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27b20c74028915f804dc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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