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实录]常德市张南华地下钱庄案侦破纪实

发布时间:2015-02-02 13:24: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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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张南华地下钱庄案侦破纪实

2011429日,一起涉嫌“高利贷”的刑事案件在常德武陵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一起广受关注的地下钱庄案。从常德警方侦查到开庭审理,历时一年多,卷宗多达62本。

被告人张南华等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项罪名。

这一地下钱庄是如何让当地名噪一时的“瑞祥·凯特国际”楼盘开发商“人间蒸发”的?他们的钱来自哪里?地下钱庄如何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市民集体上访案件露出端倪

瑞祥凯特国际楼盘由常德市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常德两大交通要道———武陵大道与柳叶路交会处,面积为9248.1平方米,有精品住宅248个单位,面积从90平方米到136平方米不等。

黄金地段自然吸引了很多业主光顾。家住常德市武陵区的刘军就是其中一个。2007924日,准备结婚的刘军倾尽积蓄,在瑞祥凯特国际楼盘购买了一套面积为92.81平方米的房子,双方协定交房时间为2008530日。可到了20096月,房子还没竣工。和他一样,还有203户已全额交款的业主们。他们在工地现场看到,三栋楼呈“品”字形布局,其中两栋已经封顶,另一栋即将封顶,整体上显得气势非凡。但工地现场一片死寂,所有施工已停滞。

613日,开发商姚某“人间蒸发”,就连平时十分热闹的售楼部也人去楼空。200多户购房者陷入焦虑之中,他们已经交付购房款5000余万元。不少人开始上访。

合作开发实质就是高利放贷

开发商姚某“人间蒸发”,引起常德市政府的关注,市建委牵头,联合房产局等单位成立调查组。经查,瑞祥凯特国际不能顺利完工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127日,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手调查此事。129,常德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汤向荣为指挥长的常德市打击非法经营金融犯罪专案指挥部,下设专案组,由经侦支队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精干民警组成。

经调查,在2006年,常德市南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南华获得位于武陵大道与柳叶路交会处的9248.1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拟用于商业、住宅用地进行开发。11月,张南华以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与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姚某签订了联合开发此地块协议。张南华以土地出资,折价1000万元收取固定回报,姚某进行项目建设,南华公司不参与管理。截至20096月,张南华共收回本息1765万元,姚某尚欠张南华1005万元。2008年房地产市场低迷,张南华收回资金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竣工。此后姚某因无力支付张南华等人的高利贷导致资金链断裂而逃走。

专案办案民警了解到,瑞祥凯特国际项目建设是一方出地、一方出钱联合开发的模式,这在常德乃至很多二、三线城市比较常见。在案情研讨会上,大家争论不休,张南华的行为是非法经营犯罪还是合作开发?还有的认为这其实就是一种高利转贷。专案组有人提出:如果是放高利贷,张南华很可能还有其他客户。

调查马上在与张南华及其南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系往来的房地产公司中进行。结果令人震惊:有50多家公司和个人欠张南华和南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钱,总额达数亿元。这些公司给出的证词惊人的一致:张南华心太黑,利息奇高。他放贷时一般是先给现金,但从来不是足额支付,首先扣除当月利息。比如100万元的高利贷,借贷人只能拿到90万元。到期后,借款人一旦不能还钱,张南华就让借款人再打借条计入本金,息转本、本收息。

20068月,常德某房地产公司借张南华现金800万元,张南华数次从中作梗,该公司多次还本付息,最终被逼迫还了2700多万元。对张南华和其南华房地产公司的放贷行为,常德市银监部门的结论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经公安部门查实,自200511月至200910月,张南华在任南华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期间,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银监部门的许可,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同时,专案组还查出武陵区的吕志斌、马文华等人也涉嫌开设地下银行,向他人发放高利贷,非法牟取暴利。201016日、15日,常德市公安局以张南华、吕志斌、马文华等人涉嫌非法经营为由立案,并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分别对其执行逮捕。

专案组认为:此案以非法经营罪立案的理由是:首先,张南华等人来从2004年至案发,以月息3分至1角不等向他人吸收公众存款达6000余万元,然后又高息借给他人非法牟取暴利,是典型的经营行为;其次,张南华等人的高息放贷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再次,张南华等人放贷已经达到一定规模。

高利贷引发严重社会问题

这是常德市乃至湖南省侦破的第一起高利贷案件,但这并不是常德仅有的此类案件。总结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刑事、治安案件,因高利贷引起的赌博、贩毒、抢劫、绑架人质,甚至杀人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去年打掉的汉寿刘家德、鼎城区陈学军两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就是非法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致多人伤害的典型。

200610月,常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因赌博输光百万家财,因被逼还高利贷和为筹集翻本赌资,不惜铤而走险贩卖毒品。38岁的桃源县人袁祖胜因赌博已输掉家中100多万元钱财,并欠下数十万元的巨额赌债。为了还高利贷和筹措赌资翻本,他坠入犯罪的深渊。20069月,袁祖胜抱着侥幸心理踏上贩卖毒品的不归路。他雇请两个人给他充当贩毒马仔,先后两次从云南到缅甸,贩毒品海洛因460多克。当他再次指挥两人前往云南贩毒时,被民警抓获。

打击高利贷犯罪任重道远

目前全国因放高利贷而被定罪的屈指可数,例如2003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涂建、胡云非法经营案,2008年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政、蒋济非法经营案,2009年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侦破的非法经营案。这些案件对高利放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性,其法律适用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书面认同。

据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如今的高利放贷者都很注意规避法律,这使此类犯罪认定难、查处难。放高利贷者规避法律的手段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借款时就扣下当月利息。比如前面介绍过的借100万元只给90万元,10万元是利息。二是以违约金、投资回报代替利息。比如,借条这样写:“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推迟或缓还,利息按年递增2分,第二年再在此基础上翻二倍,以此类推。”三是以合作协议方式,写明固定利润率。姚某的高利贷就是以签“合作协议”的方式欠下的,虽然上面写的是张南华“以地投资”。此外,更多的是口头约定利率,不留痕迹。当然,放贷者敢依照口头约定放贷,是因为他们往往使用常人难以忍受的逼债方式,包括暴力。

正是由于放贷者大都使用这些规避法律的手段,才出现不少高利贷发放者起诉欠贷者。正因为如此,常德市以非法经营罪对放高利贷者依法打击,具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现实意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304146c10a6f524cdbf8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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