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行客户的用卡体验,改善高净值客户的服务能力,有效解决我行客户因借记卡卡片损坏、丢失等原因发生借记卡换(补)卡业务时,卡号变更换造成客户卡内多种业务须重新签约,降低业务处理效率和客户满意度的问题,总行拟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高净值客户推出换卡不换号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换卡不换号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1.客户至我行网点申请同号换卡(旧卡损坏,但还在)或同号补卡(旧卡丢失),柜员操作同号换(补)卡申请交易,客户申请后,每日营业终了,系统形成同卡号的制卡数据,自动发送至相应卡商进行制卡。柜员可通过同号换(补)卡登记簿查询交易,查询每张同号换(补)卡的处理状态。
2.卡商收到同号卡制卡数据后,安排制卡,制卡完成后,将卡片直接寄送至申请网点(寄送方式目前为约投挂号)。
寄送物品除卡商制作的同号新卡外,还附有卡商打印的卡片明细(一个信封内可多张卡)。厂商同号新卡制作完成后,按照“申请网点”将卡片分拆,并对放入到同一信封内的卡片打印投寄明细(一个信封内可多张卡):明细的表头包括机构号、机构名称、总数量;明细信息包括卡号、卡商接受数据的时间、卡号所属批次。
(卡片本身的价格同目前金融IC卡的采购价格,约投挂号的费用根据邮寄数量另行结算。)
(在业务开办前,各分行要将开办换卡不换号业务的网点的地址、联系电话等邮寄信息提供给指定卡商,卡商将同号新卡制卡完成后,按照上述邮寄信息直接寄送至申请网点。)
3.卡片寄送至申请网点后,申请网点联系客户至柜面做后续交易。客户到网点后,柜员操作同号换卡或同号补卡交易,交易完成后,将新卡给客户。
4.
5.若客户明确不来领新卡,或超过规定时间不来领卡(目前为30天),柜员可同过同号卡凭证作废交易,将新卡作废。
6.
2.2.2.1. 功能描述
2.2.2.2.
本交易适用于对本行磁条卡、IC卡进行更换或补发同号卡的申请登记。
2.2.2.3. 受理范围
2.2.2.4.
全国。
2.2.2.5. 操作权限
2.2.2.6.
普通柜员。
2.2.2.7. 授权权限
2.2.2.8.
无。
2.2.2.9. 操作流程
2.2.2.10.
输入项
同号换卡申请时
同号补卡申请时(旧卡需先做凭证挂失)
业务类型:必输项。1—同号换卡申请,2—同号补卡申请。
旧卡卡介质:必输项。1—磁条卡,2—复合卡,3—单芯片卡
旧卡输入方式:必输项。1—刷磁输入,2—手工输入,3—芯片输入。
旧卡卡号:必输项。
新卡卡介质:必输项。旧卡号输入后缩小可选范围。
新卡卡品种:必输项。旧卡号输入后缩小可选范围。
新卡卡类别:必输项。旧卡号输入后缩小可选范围。
户名:必输项。必须与持卡人户名一致。
证件类型:必输项。必须与持卡人证件类型一致。
证件号码:必输项。必须与持卡人证件号码一致。
联系电话:必输项。当输入完持卡人户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后,自动回显,优先显示移动电话,其次固定电话,若两者都为空则需要手工录入。
输出项
同号换卡申请时
同号补卡申请时
回显账户余额及手续费。
打印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通用凭证。
2.2.2.11. 注意事项
2.2.2.12.
1.客户若做同号补卡申请交易,需先做凭证挂失。
2.在同号补换卡申请时,会按照各分行维护的工本费参数先行收取新卡的工本费。若各分行对于该项业务想收取邮寄等服务费用,则可向总行报告、对外公示后,通过手工收费交易另行收取。
2.2.4.1. 功能描述
2.2.4.2.
本交易适用于对本行磁条卡、IC卡进行更换同号卡的业务流程。同号新卡制作完成,并邮寄至网点后,柜员操作该交易,将老卡的信息更新至新卡上。
2.2.4.3. 受理范围
2.2.4.4.
全国。
2.2.4.5. 操作权限
2.2.4.6.
普通柜员。
2.2.4.7. 授权权限
2.2.4.8.
无。
2.2.4.9. 操作流程
2.2.4.10.
输入项
同号换卡旧卡清零阶段
同号换卡新卡开户阶段
旧卡卡介质:必输项。1—磁条卡,2—复合卡,3—单芯片卡
旧卡输入方式:必输项。1—刷磁输入,2—手工输入,3—芯片输入。
旧卡卡号:必输项。
旧卡密码:必输项。
新卡卡介质:必输项。自动回显。
新卡卡品种:必输项。自动回显。
新卡卡类别:必输项。自动回显。
磁条卡号:必输项。必须与旧卡号一致。
IC卡号:必输项。必须与旧卡号一致。
证件类型:必输项。必须与持卡人证件类型一致。
证件号码:必输项。必须与持卡人证件号码一致。
输出项
同号换卡旧卡清零阶段
同号换卡新卡开户阶段
回显户名、小额支付账户余额。
打印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通用凭证。
2.2.4.11. 注意事项
2.2.4.12.
1. 旧卡是IC卡,则优先芯片输入,刷磁输入和手工输入视为同号损坏换卡,若旧卡电子现金内有钱,则在30天后同步到新卡借记账户中。
2. 旧卡若存在未补写或写卡未知脚本记录时,提示电子现金有未补写的信息,先做补写卡。
3.新卡必须操作完该交易后,才能正常使用。
2.2.6.1. 功能描述
2.2.6.2.
本交易适用于对本行磁条卡、IC卡进行补发同号卡的业务流程。客户丢失旧卡后,需先办理挂失,然后办理同号补卡申请,待同号新卡制作完成,并邮寄至网点后,柜员操作该交易,将老卡的信息更新至新卡上。
2.2.6.3. 受理范围
2.2.6.4.
全国。
2.2.6.5. 操作权限
2.2.6.6.
普通柜员。
2.2.6.7. 授权权限
2.2.6.8.
无。
2.2.6.9. 操作流程
2.2.6.10.
输入项
发送前
授权
原挂失申请书编号:必输项。
原卡号:必输项。
新卡卡介质:必输项。自动回显。
新卡卡品种:必输项。自动回显。
新卡卡类别:必输项。自动回显。
新磁条卡号:必输项。必须与旧卡号一致。
新IC卡号:必输项。必须与旧卡号一致。
密码:必输项。
证件类型:必输项。必须与持卡人证件类型一致。
证件号码:必输项。必须与持卡人证件号码一致。
输出项
回显户名、卡号、交易类型。
打印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挂失申请书。
2.2.6.11. 注意事项
2.2.6.12.
1旧卡丢失后,需先做挂失交易,再做“同号补卡申请”交易,最后做“同号补卡”交易。
2.2.8.1. 功能描述
2.2.8.2.
本交易用于查询指定机构或本机构的同号换(补)卡登记簿。
2.2.8.3. 受理范围
2.2.8.4.
全国。
2.2.8.5. 操作权限
2.2.8.6.
普通柜员、综合柜员;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的业务管理员。
2.2.8.7. 授权权限
2.2.8.8.
无。
2.2.8.9. 操作流程
2.2.8.10.
输入项
不输入机构号时
输入机构号时
使用图形终端时
机构号:非必输项。
处理状态:必输项。1—已换卡,2—已补卡,3—已作废,4—待处理,5—全部。
卡号:非必输项。
同号换(补)卡申请时间:必输项。
输出项
不输入机构号时
输入机构号时
回车可以查看明细
使用图形终端时
双击输出项中的条目查看其明细
打印内容
无。
2.2.8.11. 注意事项
2.2.8.12.
1.输入机构号即查询指定机构的同号换(补)卡登记簿。
2.不输入机构号即查询本机构的同号换(补)卡登记簿。
2.2.10.1. 功能描述
2.2.10.2.
本交易适用于对本行磁条卡、IC卡进行更换或补发同号卡的申请后的新凭证作废的业务流程。
2.2.10.3. 受理范围
2.2.10.4.
全国。
2.2.10.5. 操作权限
2.2.10.6.
普通柜员。
2.2.10.7. 授权权限
2.2.10.8.
无。
2.2.10.9. 操作流程
2.2.10.10.
输入项
发送前
授权
输入方式:必输项。1—刷磁输入,2—手工输入,3—芯片输入。
卡号:必输项。
作废原因:必输项。1—客户逾期未领卡,2—其他。
原因说明:条件必输项。当作废原因为“2—其他”时,手工输入。
输出项
回显原申请类型、户名、联系电话、卡号、作废原因、原因说明。
打印内容
无。
2.2.10.11. 注意事项
2.2.10.12.
1.在申请日后满30天后,若客户仍未领卡,允许选择“客户超期未领卡”完成作废。
2.在申请日后未满30天的情况下,可选作废原因“其他”,填写“原因说明”完成作废。
4.2.2.1. 功能描述
4.2.2.2.
可以按指定的起止日期查询该机构下同号换(补)卡制卡文件处理状态。每天发送给卡商的制卡文件,是以制卡批次形式发送个卡商的,通过该交易可以查询发送给卡商的制卡批次处理状态。
4.2.2.3. 受理范围
4.2.2.4.
全国
4.2.2.5. 操作权限
4.2.2.6.
省行业务管理员
4.2.2.7. 授权权限
4.2.2.8.
无
4.2.2.9. 操作流程
4.2.2.10.
输入项
起始日期:必输项。通过输入框右侧的日期选定按钮输入。
终止日期:必输项。通过输入框右侧的日期选定按钮输入。
查询:按钮。点击后按指定的起止日期进行查询。
重置:按钮。点击后起止日期刷新为默认值或空值。
输出项
4.2.2.11. 注意事项
4.2.2.12.
无。
4.2.4.1. 功能描述
4.2.4.2.
按输入的网点机构号、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查询网点同号换(补)卡制卡明细。
4.2.4.3. 受理范围
4.2.4.4.
全国
4.2.4.5. 操作权限
4.2.4.6.
省行业务管理员
4.2.4.7. 授权权限
4.2.4.8.
无
4.2.4.9. 操作流程
4.2.4.10.
输入项
网点机构号:必输项。
起始日期:必输项。通过输入框右侧的日期选定按钮输入。
终止日期:必输项。通过输入框右侧的日期选定按钮输入。
查询:按钮。点击后按指定的网点机构号和起止日期进行查询。
重置:按钮。点击后起止日期刷新为默认值或空值。
输出项
4.2.4.11. 注意事项
4.2.4.12.
无
4.4.2.1. 功能描述
4.4.2.2.
按年、月、机构属性导出该省指定格式的同号补(换)卡凭证申请月报表。
4.4.2.3. 受理范围
4.4.2.4.
全国
4.4.2.5. 操作权限
4.4.2.6.
省行业务管理员
4.4.2.7. 授权权限
4.4.2.8.
无
4.4.2.9. 操作流程
4.4.2.10.
输入项
年份:必输项。从下拉列表中选取。
月份:必输项。从下拉列表中选取。
机构属性:必输项。从下拉列表中选取。
导出文件格式:必输项。从下拉列表中选取。
确定:按钮。按输入项进行处理。
输出项
点保存按钮
点打开按钮
4.4.2.11. 注意事项
4.4.2.12.
无
6.1.2.1. 功能描述
6.1.2.2.
1.在做换卡交易时,当旧卡存在未补写的信息时,在操作该交易时系统会提示先做补写卡。(如旧卡销户时,系统先将其电子现金清空,系统继续销其借记账户时,由于超时或其他原因,销户失败,而此时旧卡的电子现金已清空。若此时该卡办理换卡交易,则系统会提示先做补写卡交易,将电子现金余额补写回去。)
2.
3.在做换卡交易时,当旧卡存在“不明确的未补写的信息”时,在操作该交易时系统会提示做卡芯片损坏换卡(即旧卡通过刷磁的方式录入)。(如旧卡在atm上进行电子现金充值时,比如金额为100元,交易过程中atm超时,该笔现金充值交易逻辑集中不知道atm终端是否写卡成功,即存在不明确的未补写信息。此时,当该卡办理换卡交易时,则系统会提示做卡芯片损坏换卡。)
4.
6.1.2.3. 受理范围
6.1.2.4.
省内。
6.1.2.5. 操作权限
6.1.2.6.
普通柜员。
6.1.2.7. 授权权限
6.1.2.8.
无。
6.1.2.9. 操作流程
6.1.2.10.
1. 当存在写卡失败记录时,提示“补写卡登记簿有写卡失败记录,请先做补写卡”。
2. 当存在写卡未知记录时,提示“有未知脚本执行状态记录,请做芯片损坏销户或换卡”。
6.1.4.1. 功能描述
6.1.4.2.
1.在做销户交易时,当旧卡存在未补写的信息时,在操作该交易时系统会提示先做补写卡。(如旧卡销户时,系统先将其电子现金清空,系统继续销其借记账户时,由于超时或其他原因,销户失败,而此时旧卡的电子现金已清空。若此时该卡再办理销户交易,则系统会提示先做补写卡交易,将电子现金余额补写回去,再销户。)
2.在做销户交易时,当旧卡存在“不明确的未补写的信息”时,在操作该交易时系统会提示做卡芯片损坏销户。(如旧卡在atm上进行电子现金充值时,比如金额为100元,交易过程中atm超时,该笔现金充值交易逻辑集中不知道atm终端是否写卡成功,即存在不明确的未补写信息。此时,当该卡办理销户交易时,则系统会提示做卡芯片损坏销户。)
6.1.4.3. 受理范围
6.1.4.4.
省内。
6.1.4.5. 操作权限
6.1.4.6.
普通柜员。
6.1.4.7. 授权权限
6.1.4.8.
金额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之间的,综合柜员授权;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支行(局)长授权。
凭证挂失的挂失销户,综合柜员授权;双挂失的挂失销户,支行(局)长授权。
卡芯片损坏销户由综合柜员授权。
欠年费卡销户由支行(局)长授权。
6.1.4.9. 操作流程
6.1.4.10.
1.当存在写卡失败记录时,提示“补写卡登记簿有写卡失败记录,请先做补写卡”。
2.当存在写卡未知记录时,提示“有未知脚本执行状态记录,请做芯片损坏销户或换卡”。
6.1.6.1. 功能描述
6.1.6.2.
本交易用于查询IC卡写卡失败的交易信息记录的功能。
6.1.6.3. 受理范围
6.1.6.4.
全国。
6.1.6.5. 操作权限
6.1.6.6.
普通柜员。
6.1.6.7. 授权权限
6.1.6.8.
无。
6.1.6.9. 操作流程
6.1.6.10.
输入项
圈提方式:必输项。1—提至绑定账户。
卡号:必输项。必须从IC芯片读入。
电子现金账户余额:回显项。从IC芯片读出。
绑定账户:必输项。回显项。读取卡号后从逻辑集中后台返回。
交易金额:必输项。
手续费收取方式:1—现金收取,2—账户扣收。
证件类型:非必输项。输入则必须与持卡人证件类型一致。
证件号码:条件必输项。当输入证件类型时,必输。必须与持卡人证件号码一致。
输出项
回车查看明细
回显户名、卡号、圈提方式、绑定账户、交易金额、电子现金余额、客户等级。
打印内容
无。
6.1.8.1. 功能描述
6.1.8.2.
本交易适用于IC卡写卡异常时,将IC卡芯片信息(含金额和其他信息)补写至原交易IC卡中。
6.1.8.3. 受理范围
6.1.8.4.
1.若原交易发生在网点,则受理范围是原交易机构。
2.若原交易发生在ATM或者POS,则受理范围是省内联网网点。
6.1.8.5. 操作权限
6.1.8.6.
普通柜员。
6.1.8.7. 授权权限
6.1.8.8.
综合柜员。
6.1.8.9. 操作流程
6.1.8.10.
输入项
输入方式:必输项。3—芯片输入(默认)。
小额支付卡号:必输项。
原交易渠道:必输项。1—柜面,2—ATM,3—POS。
原交易日期:必输项。
原交易机构:必输项。
原交易流水:条件必输项。当原交易渠道选择“1—柜面”时,必须输入。
原ATC:条件必输项。当原交易渠道选择“2—ATM”或“3—POS”时,必须输入。
输出项
补写结果,补写金额。
打印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通用凭证。
6.1.8.11. 注意事项
6.1.8.12.
1.当柜面办理IC卡业务出现写卡不成功,或者系统自动提示柜员做“补写卡”时,柜员可在未经客户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发起补写卡交易。
2.当小额支付账户为可疑、吞没、作废、逾期、退卡等状态时不可做此交易。
3.若原交易在柜面发起,则需要柜员查询原交易流水并记录,再通过本交易进行补写。若原交易在非柜面渠道发起(含ATM、POS、自助终端等渠道),则需要客户出示原交易的ATC,再到柜面通过本交易进行补写。
4.适用本交易进行补写的原柜面交易包卡申请(交易码:020202)、换卡(交易码:020205)、挂失补发新卡(交易码:040209)、小额支付卡申请/账户启用(交易码:020801)、指定账户圈存(交易码:020802)、非指定账户圈存(交易码:020803)、现金充值(交易码:020804)。
6.1.10.1. 功能描述
6.1.10.2.
本交易完成IC卡内电子现金余额转回绑定借记账户的功能。
6.1.10.3. 受理范围
6.1.10.4.
全国。
6.1.10.5. 操作权限
6.1.10.6.
普通柜员。
6.1.10.7. 授权权限
6.1.10.8.
无。
6.1.10.9. 操作流程
6.1.10.10.
输入项
圈提方式:必输项。1—提至绑定账户。
卡号:必输项。必须从IC芯片读入。
电子现金账户余额:回显项。从IC芯片读出。
绑定账户:必输项。回显项。读取卡号后从逻辑集中后台返回。
交易金额:必输项。
手续费收取方式:1—现金收取,2—账户扣收。
证件类型:非必输项。输入则必须与持卡人证件类型一致。
证件号码:条件必输项。当输入证件类型时,必输。必须与持卡人证件号码一致。
输出项
回显户名、卡号、圈提方式、绑定账户、交易金额、电子现金余额、客户等级。
打印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通用凭证。
6.1.10.11. 注意事项
6.1.10.12.
1.本交易支持单IC小额支付卡及复合绿卡通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331da7bf3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21.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