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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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商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校级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处拟组织评选我校2019年优秀毕业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专科、专升本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二级学院按在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比例等额推荐(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三、评选条件
(一)有较强的政治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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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较高威信,曾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评选。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名额分配
序号1234567891011
学院会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交通机电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团委合计
2019毕业生人数
1978122230128236910972567892296325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在校毕业总数8%
153962322298619610215506
五、评选程序
(一)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完成评选,要求学生填写《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学生科统计《201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325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时上报学生处伍老师处,逾期未上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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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26-27日,学生处组织复审,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资格;
(三)328-29日,公示获选学生名单;六、填表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不可以涂改(如果有两页,正反面打印)
(二)班级意见不可以只写“同意”或“同意推荐”(三)登记表需盖院系公章、学院公章后提交。
附件:1.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201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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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376fd52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80d8e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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