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9-03-14 00:16: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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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苏府办[2010]103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12

【实施日期】2010.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府办〔201010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年四月十二日

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强化的职责

加强市级机关幼儿教育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指导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会计事务工作。

(三)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并做好车辆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驾驶员安全教育、年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行车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负责市行政中心大院车辆出入通行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参与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办公用房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市级机关有关部门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及管理工作;承办市级机关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市级机关相对集中办公区行政事务、办公秩序、安全保卫、生活服务、绿化消防、设备设施保障、爱国卫生等后勤管理工作。

(七)承担市重要会议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大中型会议的会务保障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九)拟订市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3ddf238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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