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课件 doc

发布时间:2020-02-27 10:34: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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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西安石油大学初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2017120)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结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际,特制定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西安石油大学初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实验室管理处 团委 学生工作部

2.承办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3.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副校长 陈军斌

组委会副主任: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经济管理学院主要负责人

员:各院(部、系)院长(主任)

组委会职责:负责大赛的领导协调工作

各院(部、系)成立相应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主任)

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协调本院(部、系)的大赛各项工作。

组委会设立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处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公室。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大赛的对外联络和大赛的具体工作。

4.专家组:

大赛设立专家组,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辅导、指导及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名额分配、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参赛名额分配

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考虑到院(部、系)的学科差异和已立项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因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参赛项目数按在校学生人数以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报名项目数,外国语学院、音乐系、体育系参赛项目数按在校学生人数以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报名项目数,其他院(部、系)参赛项目数均按在校学生人数以不低于1.8%的比例确定报名项目数,二、三年级学生每班至少保证一个参赛项目。院(部、系)参赛项目数分配见下表: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数

(二)报名、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于5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七、项目评审

校级初赛采取专家网上评审打分。

评审指标

1.创意组项目评审要点

2.初创组、成长组项目评审要点

3.就业型创业项目评审要点

8、奖项设置

学校初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二等奖共占参赛项目的10%,三等奖占参赛项目的15%,并给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院(系、部)优秀组织奖。

九、工作流程

1.大赛报名:各院(部、系)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于530日前到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注册、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校级初赛指定邮箱。

2.大赛培训:428日前组织23次大赛参赛项目选择及商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撰写培训。

3.初赛:63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并组织初赛优秀项目团队在专家、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完善项目材料,准备复赛。

4.复赛:79月,按照陕西赛区的赛程安排,组织初赛优秀项目团队到大赛报名平台提交修改更新版的参赛材料,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参加复赛。

5.全国总决赛:按照全国大赛赛程安排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决赛。

大赛联系人:

经济管理学院 冰(81469223);

实验室管理处 秦金祥、李婷婷(81469694);

各院(部、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4624b4fab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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