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疫情期间刑事案件“视频庭审,的正当性

发布时间:2020-12-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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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疫情期间刑事案件视频庭审,的正当性
作者:熊进
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26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无数逆行者畏生死、义无反顾地冲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展开了一场气壮山河的大救援。仍而,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给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如何服务大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保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视频庭审司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 刑事案件 疫情 视频庭审
作者简介:熊进,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9.122 刑事案件视频庭审指不同法庭之间,或者法庭与看守所之间,或者法庭与其他特定场所之间,借助信息技术、视频传输等,实现审判员、公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在不同地点同步或者间断完成法庭审理全过程的诉讼活动。
早在2007年,我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上诉案件;随后,各地法院对视频庭审都做了尝试和探索。202027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随后,徐州、扬州、无锡、苏州、盐城、淮安等地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批妨害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不仅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同时也是刑事案件视频庭审的一次成功尝试,具有正当性。
20192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其中指出促进远程视频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有序扩大电子诉讼覆盖范围20202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刑事案件可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讯问被告人、宣告判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等,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可以探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这视频庭审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将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理论支撑 1.直接言辞原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5cd550dff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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