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是第17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是: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县委对开展好这次活动高度重视,已印发了活动方案,重点开展“八个一”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八个一”活动中,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由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今天,我在这里既是代表县委作动员讲话,又是给大家上一堂廉政党课,对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纪党规意识,为顺利实施全县“十三五”规划,奋力推进“一县一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刚才,大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伸手必被捉》,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心情十分沉重,邓交生、黄正明、喻火清都是我们身边的干部,他们都是一步步从普通干部走向领导岗位的,其中邓交生还是我们蕲春老乡,他们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确实令人惋惜。应该说,组织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花了很多心血,个人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走到今天实属不易。说实话,这些同志为党和人民也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这不能成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大搞贪污腐败的资本。我们始终要明白一点,作出再大的贡献,有再好的群众口碑,也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贪污腐败。希望同志们要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诤言。
待会,寿文同志将就宣教月“八个一”活动和当前省委、省纪委部署开展的“六个专项治理”,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下面,我就“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明势”,把遵规守矩的要求融入思想
必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在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中,准确把握大势,养成纪律自觉,做遵规守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一)要清醒认识“三个前所未有”。一是惩治腐败力度前所未有。在贪腐问题上,没有人能当“铁帽子王”。十八大后,打掉了周永康、郭伯雄、令计划、薄熙来、苏荣等“大老虎”,终结了“刑不上政治局常委”的“反腐上限论”。十八大到2015年末,仅中管干部就有190人被查处,其中有在职的省委书记、省长,有省会城市的现任党政主职,也有军职干部,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退休了也不能全身而退,逃到国外了也坚持“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可以说,不论什么人腐败,不论什么地方和领域的腐败,不论什么形式、类型和性质的腐败,也不论多少数量的腐败,都要坚决惩治、毫不手软。二是正风肃纪力度前所未有。“八项规定改变中国”,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仅2015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平均每天有93人被处分,被处理的则更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中央是有立场、有重点、有标准、有目标的。立场就是“一寸不让、动辄则咎”,重点就是“三个后”(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标准就是“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目标就是“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驰而不息、寸步不让反对“四风”的坚强决心和顽强毅力。三是问责追责力度前所未有。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2015年全国共有85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1.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新乡市委书记向组织隐瞒干部问题,纪委书记在常委会上该反对没反对、该报告没报告,一同被追究纪律责任。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都是一次问责几百人,有的还追究了法律责任,体现了中央强化问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2015年我县共立案300件,结案2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8人,约谈提醒党员干部200多人、问责26人,也是我县历史之最。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越往后执纪越严,我们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主动适应这一新常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从政的廉政风险,更加严格地用“三严三实”标准要求自己,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党员、好干部。
(二)要深刻领悟“两个依然”、“两个没有变”。“两个依然”,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中央纪委反复强调:“天涯无净土,各地区各部门只有问题多与少的区别,没有没问题的。”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中央明确提出“两个没有变”,就是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现在仅仅是一个开端。在正风反腐上,中央始终保持了一种政治定力,这种政治定力集中体现为“三个不”,即: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今年以来,中央开展巡视工作“回头看”,陆续又有多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处,这表明保持正风反腐定力决不是一句空话。今年,中央安排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决不允许“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面对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持续不变的正风反腐定力,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增强遵规守矩的定力,坚决摈弃侥幸心理、观望心理、从众心理,管住自己的方寸之心,管好自己的数口之家,恪守本分,保持本色,保证自己安全成长。
(三)要精准掌握“两部党内法规”。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姊妹篇”,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准则》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动指南;《条例》是“雷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不可触碰的禁区。从今年元月1日起,这两部党内法规已开始实施,党员干部必须逐条逐句通读,经常翻一翻,深刻领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掌握“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科学内涵,切实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真正把这些廉洁要求、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践于行。4月份,省委就市州、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部分党员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入脑入心。有的党员对“《准则》有几个必须、几个坚持、几个自觉、《条例》有几大纪律”这样简单的问题都答不出来,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如:《准则》《条例》于2015年10月18日印发,但恩施州农业局党组学习记录却显示2015年10月16日就组织了学习。我举这样的例子,目的就是要让大家对照反省、对号入座:上面那几个简单问题,大家能脱口而出、对答如流吗?在今年市纪委组织的《准则》《条例》知识在线测试过程中,在座的有没有请人代为测试的呢?党员干部不学纪、不知纪、不懂纪,就像“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后果可想而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明确要求,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联系,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廉洁自律准则》仅281个字,易懂好记,建议大家背下来。希望大家把这两部党内法规经常摆在手边、放在案头,深入学习、反复学习,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今年是《准则》《条例》的实施年,为了确保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覆盖,建议县纪委还要专门组建宣讲团,到全县各地各单位进行巡回宣讲,各乡镇办也要成立宣讲团,到村(社区)进行宣讲,真正把《准则》《条例》的精髓和要义刻在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坎上,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基层支部、每一名基层党员。
二、要“忠诚”,把遵规守矩的要求注入灵魂
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党的事业是党章对党员的要求,是共产党员的党性、党魂,做遵规守矩党员必须时刻把“忠诚”二字印刻在心头。
(一)“忠诚”,必须坚定理想信念。“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思想的“总开关”。如果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的变质、道德上的沦丧、经济上的贪婪、生活上的腐化;“总开关”失守,没有了根,没有了魂,心中就不会有党,就不可能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更谈不上对党忠诚,必然会出问题。一个人犯错误常常是一念之差,这个“念”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念头,而是受理想信念支配的。党员干部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筑牢精神家园,挺起精神脊梁,始终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忠诚”,必须彰显为民情怀。著名诗人艾青曾在诗中写道:“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习近平总书记视正定县为自己的第二故乡,讴歌“正定人民,是可爱的人民”。无论是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还是平凡岗位上的一名普通党员干部,都应该热爱蕲春这片土地,都应该热爱蕲春勤劳朴实的人民,都应该扎实践行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仁和智毅,务实担当”的蕲春精神的指引下,“大爱蕲春,大干蕲春”,不断彰显为民情怀。历史和现实反复告诉我们:联系群众是“最大优势”,脱离群众是“最大危险”,服务群众是“最大责任”,伤害群众是“最大罪过”。
有的党员干部搞“雁过拔毛”,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违规收费,有的甚至打起危房改造、扶贫搬迁、农村低保等救命钱的“歪主意”,有的甚至违规向低保户、五保户收取合作医疗款。在教育扶贫领域,有的教师子女冒领贫困寄宿生补助,有的虚报冒领“雨露计划”资金。这些党员干部的行为,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与党的宗旨要求也背道而驰,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
(三)“忠诚”,必须强化务实担当。忠诚,归根到底要落实到务实担当上来。从群众反映来看,当前有五类“不担当”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这是典型的“为官不为”。一是不敢担当。有的干部担心多做多错多担责,有的担心干事得罪人惹麻烦,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甘当“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甚至当了和尚不撞钟。二是不会担当。有的干部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读书,不学习,不钻研,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以老经验应对新事物。随着正风反腐越来越严、各方面纪律约束不断收紧,有的干部不适应新常态,旧习气到处撞线,新思维没有确立,想干事也不知道怎么干。三是不愿担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礼不敢收,饭不敢吃,特权取消了,好处没有了,有的干部就报怨要求太高、纪律太严,该办的事不去办,该招的商不去招,该跑的项目不去跑,乡也不下了、差也不出了、事也不干了,甚至变着法子找借口、下绊子,不给钱不办事,没有利不作为。四是不想担当。有的干部认为自己“船到码头车到站”,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不愿再吃苦受累,“守摊子、混日子”,偷懒耍滑,脱离组织监管。五是不思担当。有的表面干公家的事,心里整天想的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身在曹营心在汉”;有的自身不干净,整天提心吊胆、心不在焉,想的是如何找关系摆平或逃避组织调查。这样的干部人在心不在,怎么会有作为!如果说贪污腐败是阻碍发展的“拦路虎”,那么“为官不为”则是延误改革、迟滞发展的“绊脚石”。近几年来,的确有一大批党员干部被查处,但没有一个是因为干事创业而落马的,相反却有许多干部因“为官不为”被召回问责、因失职渎职被处分。可以说,现在不是官不好当了,而是贪官不好贪了、庸官不好混了、坏官不好受了;是做违规之事不易了,做规定之事更容易了。纪律要求严、问责力度大,不应成为不敢担当的理由。县委、县纪委历来旗帜鲜明地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鼓励担当者,为那些出于公心的干部说话,为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只要是出于公心,为了工作,我们能宽则宽,能保护则保护。大家一定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工作。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就没有资格当领导干部,即使暂时在位,最终也必将被人民所抛弃、被时代所淘汰。
三、要“践行”,把遵规守矩的要求落到实处
做遵规守矩党员,必须认真践行《准则》和《条例》,做到“人在纪中,纪在心中”。践行《准则》和《条例》,重点要做到五个方面:
一是在政治上讲规矩。《条例》将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首,这说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律中的纪律”、“规矩中的规矩”,在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中是打头、管总的。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在政治上必须为官忠诚,主要是要做到决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决不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亲信,决不对抗组织审查,决不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决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以政治立身,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是在用权上要清廉。用权千万不能任性,否则“出事”是迟早的事。有人分析发案缘由,总结贪腐行为一般有五个“标配”,即:专横跋扈的工作作风,过从甚密的商人,不守本分的家属,势利相交的“小圈子”,如影随形的“艳事”。对五个“标配”问题,大家一定要引起警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用权上,必须坚持秉公用权,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必须坚持民主用权,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决不能把分管领域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搞“一言堂”、家长制;必须坚持依法用权,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改革开放之初,鼓励大胆闯、大胆试,遇到红灯绕着走,遇到黄灯抢着走,那个时代过去了。现在强调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不一样了,不依法决策、不按规矩办事,是要追究责任的。
三是在小节上须谨慎。细枝末节上的大意,往往是败事之端。“平时小节不守,最终必失大节”的例子,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可以说是俯拾皆是。今天,我就不说历史、不说古人,就说说我们身边的一位干部。前段时间,刘河镇一名干部因为酒驾出了事,被判刑,而且还要受到纪律处分,甚至会丢掉工作、失去饭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安全要求,更是纪律和法律规定。“不拘小节,终累大德”,大家一定要警惕!在这里,我还要特别提醒大家: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只要收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管是否登记、交公,都会被给予处分。因此,我们一定要慎初、慎微,绝不能用“小事一桩”来原谅自己,绝不能用“就这一次”来开脱自己,绝不能用“下不为例”来麻痹自己。
四是在为民上知敬畏。邓小平同志有“三怕”,除了“怕党”“怕民主党派”之外,就是“怕群众”。领导干部有所怕,并不是说胆子小,这种“怕”其实是一种自律、智慧和境界,要怕组织拉清单、怕群众戳脊梁、怕自己陷囹圄、怕家人无颜面、怕后世留骂名,用权时一定要牢记这个“怕”字,痛前思痛、防之未然,而不能痛定思痛、悔之晚矣。只有对人民群众常怀敬畏之心,才会深刻理解和认真践行“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道理,更不会违反党的群众工作纪律。作为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我们必须视群众为亲人,视群众难事为家事,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的家门口。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不按照“四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务)的要求,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以前,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只是提提要求,很多地方可搞可不搞,可真搞也可假搞,但现在《条例》有明确规定,不搞不行,假搞更不行。
五是在管党上尽职守。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114条明确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以违反工作纪律论处,给予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党纪处分。根据纪法衔接条款,渎职犯罪的,更要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包括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每个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下级党委对上级党委的责任,等等。参加今天会议的同志,都有自己的主体责任,也有自己的分管责任,都在这个责任网中,出了问题都要承担责任,必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统筹抓、抓统筹。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责任体系中居于关键、重点、核心的地位,要当好“操盘手”,既要“挂帅”、也要“出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不能“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不能“抓业务很有信心、抓监管没有兴趣”,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抓、直接抓,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主体责任是具体责任,必须具体抓、抓具体。县委出台了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开出了清单,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基本遵循。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号入座、照单履责,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撂荒。主体责任是刚性责任,必须严肃抓、抓严肃。不担责,就问责!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让落实主体责任“掉链子”的党员干部“没面子”、“挨板子”,甚至“丢帽子”。
同志们,做遵规守矩党员,这是对党员的最低要求,也是保证党员安全成长、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永恒课题。我们一定要追求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同志们:
4月26日,市委集中收听收看了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暨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电视电话会,并对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7日,市纪委召开了全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4月28日,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李昌海厅长对专项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在市住建系统有序推进这两项工作,经党组研究,今天召开住建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住建厅和市纪委的总体安排部署,就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六个一”活动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财务管理违规问题”、“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等“四个专项治理”进行动员部署,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系统内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以及财务管理违规和行政执法、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向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宣战,拿作风顽症痼疾开刀,锤炼务实担当作风,保障住建事业健康发展。刚才,军武同志宣读了市住建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两个工作方案,大家要按照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六个一”活动,推进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形式和实践载体。各单位必须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在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中,准确把握大势,做遵规守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强化住建组织建设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就是通过务实有效的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觉悟,形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认真开展住建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是落实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双提双促”活动,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向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开刀问斩”,促进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的重要保证。委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员干部要切实站在维护党的团结,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净化住建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住建系统历来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四风”得到遏制、作风明显好转,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只要不违纪、不犯法就行了,纪律和规矩是小事,于是违法违纪的“大错”不犯,但却打起了纪律和矩规的“擦边球”,“小错”不断,问题不断。二是守纪律讲规矩不坚决。有的同志强调岗位的特殊性,执行政策不坚决、搞选择性执行、附加性执行。三是顽固侥幸之心仍然存在。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作风散漫。四是违规违纪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对此,必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使改进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自愿,真正把纪律摆在法律的前面,把纪律当成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四风”反弹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住建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对党员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是对住建系统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的一次大检阅。大家可能都知道,年内,市委巡视组将对住建系统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巡视,巡视所涉及的内容既有对过去工作的盘点,也有对现在工作的检查,还有对将来工作的督促,要做的事情特别多。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是纪律上的约束,更是政治上的关爱。只有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才能发现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暴露我们工作中出现的短板,才能推进我们的整体工作上新的台阶,才能有利于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有利于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这就说明,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机制,确保干部能以更加充沛的精力、更为高昂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干事创业的发展中去,始终坚持按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办事,以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凝聚力量、形成共识,努力在住建系统形成聚精会神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锐意进取促改革的良好氛围,为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示范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开展好宣教月活动
住建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重点要围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关键岗位廉政教育、家庭助廉、知识测试、廉政文化创建等“六个一”活动来开展,委机关要抓紧做好以道德讲堂多媒体教室和党风廉政文化中心、图书阅览中心、群众工作接访中心为重点的“一室三中心”建设,切实把廉政文化渗透到机关管理的各个方面,使廉政文化入脑入心入耳。委属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要按照“六个一”的活动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全面践行《准则》和《条例》,做到“人在纪中,纪在心中”。
一是在政治上讲规矩。《条例》将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首,这说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律中的纪律”、“规矩中的规矩”,在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中是打头、管总的。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在政治上必须为官忠诚,主要是要做到决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决不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亲信,决不对抗组织审查,决不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决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以政治立身,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是在用权上要清廉。用权千万不能任性,否则“出事”是迟早的事。有人分析发案缘由,总结贪腐行为一般有五个“标配”,即:专横跋扈的工作作风,过从甚密的商人,不守本分的家属,势利相交的“小圈子”,如影随形的“艳事”。对五个“标配”问题,大家一定要引起警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用权上,必须坚持秉公用权,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必须坚持民主用权,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决不能把分管领域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搞“一言堂”、家长制;必须坚持依法用权,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在小节上须谨慎。细枝末节上的大意,往往是败事之端。“平时小节不守,最终必失大节”的例子,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可以说是俯拾皆是。今天,我就不说历史、不说古人,就说说我们身边的一位干部。前段时间,随县招商局一名干部因为酒驾出了事,受到纪律处分,而且丢掉工作、失去饭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安全要求,更是纪律和法律规定。“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大家一定要警惕!因此,我们一定要慎初、慎微,绝不能用“小事一桩”来原谅自己,绝不能用“就这一次”来开脱自己,绝不能用“下不为例”来麻痹自己。
四是在管党上尽职守。党组的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包括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每个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的责任等等。参加今天会议的同志,都有自己的主体责任,也有自己的分管责任,都在这个责任网中,出了问题都要承担责任,必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统筹抓、抓统筹。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责任体系中居于关键、重点、核心的地位,要当好“操盘手”,既要“挂帅”、也要“出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不能“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不能“抓业务很有信心、抓监管没有兴趣”,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抓、直接抓,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主体责任是具体责任,必须具体抓、抓具体。委党组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开出了清单,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基本遵循。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号入座、照单履责,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撂荒。主体责任是刚性责任,必须严肃抓、抓严肃。不担责,就问责!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让落实主体责任“掉链子”的党员干部“没面子”、“挨板子”,甚至“丢帽子”。
三、查摆问题,分类整治,抓实专项治理工作
对症下药,才能事半功倍。坚持问题导向是开展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要把查找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此次专项治理的全过程,所有环节,以突出问题的整改来弥补工作上的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来带动住建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水平、能力和工作成效的全面提升。
一是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既查个人问题,又查单位问题;既查苗头性问题,又查倾向性问题;既查执行落实问题,又查督办管理问题;既查基层问题,又查机关问题。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本单位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聚焦“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特别是不作为、不担责,全方位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敢于揭短,不怕亮丑。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一并梳理,并建立问题清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置身于事外,自查自纠没有问题的,要签字背书;有问题的,要全面整改到位。每个单位、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在自查自纠阶段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并拿出整治的措施,拟定完成时间表。
二是明察暗访,重点核查。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点,坚持查本级和查下级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核查自查自纠对象是否全覆盖,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属实,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主动纠正,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委检查组将对委机关及委属二级单位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阳奉阴违,不履责、走过场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整改提高,销号管理。要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要把群众是否满意,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从一个一个问题改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问题的整改赢得党心民心,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四是找准问题,分类整治。省住建厅罗列了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我们根据市纪委的七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结合住建系统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内容。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中,重点查找和解决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 ,慵、懒、散,文山会海,照抄照转文件等方面的问题。在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中,重点查找和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要重点查找和解决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及吃拿卡要,不文明执法等方面问题。在基层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要重点查找和解决县(市)、镇自2015年以来,在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垃圾污水治理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有问题的要及时反馈情况,提供线索,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领导,整体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委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宣教月和专项治理工作,要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注重宣传引导,以各项工作的新成就、新成果来衡量和检验两项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具体指导。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抓好自身专题教育和问题清查的同时,结合分管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单位的督促指导,掌握情况、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两项工作在全系统整体推进。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宣教月和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真情实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使整个工作衔接紧凑、推动有序。
(三)注重搞好结合。要把宣教月和专项治理活动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深化“双提双促”活动相结合,与住建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思想理念,熔植于党的每一级组织、每一名成员,真正把党员干部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经验做法的提炼总结,选树典型,做好推广。要加强新闻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声势和氛围。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采取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好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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