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十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4-09-02 07:48: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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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十项规定》

一、严禁在学校校门两侧50范围内摆摊设点和100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棚亭;严禁生产和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食品,严禁销售仿真枪等危险玩具;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酒销售点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

二、严禁在学校校门两侧50范围内设置固定停车位和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临街学校主要入口设立醒目交通警示标志。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建立交警执勤制度,严禁各类非法客运行为。

三、严禁在校园周边100范围内设立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和烟花爆竹销售点;严禁在校园周边200范围的道路和街巷内设立物流装卸点。

四、严禁在中小学周边200(交通可通行距离)范围内设立营业性网吧和游艺、歌舞娱乐场所;严禁出售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灵异、赌博、封建迷信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

五、严禁在校园周边进行存在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影响教学的行为;严禁在校门两侧50范围内设置垃圾转运站。

六、严格落实校园出入人员验证登记制度,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上学、放学时段校领导、教师、家长无缝链接制度;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携带任何宠物进入校园。

七、严格落实安保人员校门口定点执勤守护和校内巡逻防控制度,各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并按规定配备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学生在校期间各学校门口必须有两名以上保安手持器械执勤保卫,并做好校园内部巡防工作。

八、严格落实专人进行消防设备维护及检测,严禁在校园消防通道内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九、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涉校、涉师、涉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校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及校园周边聚众骚扰学生或敲诈勒索等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师生安全的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十、严禁在校内和校园网发布和传播政治类有害信息、淫秽色情、低俗不良信息;禁止利用校内电子阅览室、租赁校内房屋从事或变相从事网吧等经营性活动。

校园及周边200范围设为校园安全保护区并联动11个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达川初级中学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责任员:

达川中心学校校长、书记 魏周成 达川乡人民政府副书记、乡长 张恩辉

达川乡派出所所长 杨本勇 西固区交警大队副队长

西固区文广局副局长 西固区卫生局副局长 沙文红

西固区食药局副局长 武永霞 西固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树鸣

西固区安监局副局长 西固区运管所副所长 郭家斌

西固区住建局副局长 代忠伟 西固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吴文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25276db90d6c85ec3ac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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