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大解读免费师范生政策

发布时间:2011-10-23 15:08: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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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解读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在2010619召开的“师范生免费教育与教师教育创新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缴费上学的背景下,国家推动教育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教师队伍特别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师教育特别是师范院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面。师范生免费教育主要有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招生环节,要选拔录取优秀高中毕业生;二是培养环节,要围绕优秀教师目标精心培养;三是就业环节,要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四是跟踪环节,要建立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密切配合的有效机制,为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创造条件。前两个环节已经抓得很好,第四个环节现在还没到,但要超前思考谋划。现在关键是要把就业环节的工作做好。

要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首先需要我们深入理解《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这个文件作为免费师范生就业的基本政策依据。通过认真研读,我们看到,这个文件制定的非常人文,充分地考虑到了每个学生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一个符合国情、贴近实际的好文件。文件的核心在于表达“两点要求”和“三项优惠”。

一、两点要求

一是要求回本省就业,但不是一定要“哪里来、哪里去”。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履行国家义务”。在这里有个重要的表述,强调的是“所在省”,而不是“所在地”,虽然只差一个字,但明确告诉我们,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是指他可以在生源所在省份的全省各地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关于免费师范生是否需要哪里来回哪里去的问题,在2010526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已经非常明确地做出了回答。他指出:“这里,有一个政策点需要说明,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不是有的人理解的‘哪里来、哪里去’。有一些学生来自乡村,不是你来自于某个乡村,上了四年大学后还要到哪个乡村去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考虑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总体需求和资源配置,也包括教师资源的分布状况。”

二是要求到中小学任教,但不是一定要到农村。现在有很多人总是在“中小学”面前加上“农村”两个字,实际上是曲解文件了。《实施办法》中关于这个问题讲了两句话:第一句是“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第二句是“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是国家鼓励的内容,而不是要求的内容。国家只是要求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限定了行业领域。这个中小学的范围自然包括城市里的中小学。当然,从国家政策上来讲,已经采取了一些重要的激励措施,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包括免费师范生到农村学校去任教。所以,免费师范生既可以到城镇中小学工作,也可以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二、三项优惠

通过仔细解读文件,我看到国家政策考虑的特别周到和细致,完全从学生的长远发展来想问题,政策特别亲民,特别合情合理。主要有三项优惠措施。

一是确保有编有岗。《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想尽办法来确保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现在不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中小学教师的编制都非常紧张,很多大学生毕业生就业时都是有岗位而没有编制,要靠自然减编来逐年递补。国家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专门为免费师范生拿出一万个编制,确保他们有编有岗,足以看出国家的高度重视。

文件在落实编制方面提出两项具体要求。一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二是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的时候接收地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文件在落实岗位方面明确指出两种具体方式。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采取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进行落实。一是双向选择。按照现行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二是安排就业。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二是去掉一个“先”。 2007年发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34号)中第四条有过这样的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这就是一段时间里广为流传的“2+8模式的由来。“2+8=10,也就是十年服务期内,要先到农村支教两年。这种说法在《实施办法》颁行之前是正确的,而在此之后即是错误的了。

在今年518日发布的《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从两者的对比可以看出,《实施办法》改变了“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的提法,换之以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在适当时候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也就是说,免费师范生服务农村的义务必须履行,但不一定一毕业就去农村服务两年,其时间可以由工作单位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计划来确定。那么根据2006226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是每位城镇教师都需要做的事情,所以,对于免费师范生来说,这自然不是什么特殊要求。

而且《实施办法》进一步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这就可以明确地看出,任教服务期间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签约单位,工资由原签约单位发放,两年服务期满,直接回签约单位工作,不存在再次择业的风险。而且,在此期间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还为其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可以看到条件是何等的优惠。

三是免试在职读教育硕士发双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部属师范大学可以取消学籍”。

大家可以看到,与一般的硕士相比,他们是免试,又是在职读;与一般的教育硕士相比,他们拿的是学位证和毕业证,是拿“双证”而不是只拿学位证,并且学校还鼓励学生继续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因此,我们不能只看国家限制他们考取脱产研究生,而是要看到国家替他们想得更周到、更具体,走这条路离培养教育家的目标更近一步。

200724,温家宝总理在视察东北师范大学时指出:“国家将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改革和扶持力度,把最优秀的学生吸引到师范院校来,把最有才华的学生培养成人民教师,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在2010619召开的“师范生免费教育与教师教育创新座谈会”上也明确指出:“国家在部属师范大学率先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个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是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综合观察国家关于免费师范生的各项政策,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国家对免费师范生未来发展的真切关心、真诚关怀和真心关爱。“两点要求”为免费师范生圈定了政策框架,让他们在框架内来履约践诺,实现投身基础教育的职业理想,全体免费师范生要言必信,行必果,做诚实守信的表率;“三项优惠”为免费师范生将来成长为优秀老师和教育家铺好了道路、搭好了平台、汇聚了资源,全体免费师范生要顺应政策、顺势而为、善于借力,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当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颁布实施,国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大力推进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培养工程,广大免费师范生正当其时,必将大有作为。“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才能闪闪发光。”免费师范生要积极主动自愿自觉地把个人的选择和国家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伟大事业中谱写壮美的青春之歌。(王占仁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主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2cbbe49b89680203d825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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