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大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及待遇详见

发布时间:2018-08-04 13:56: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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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大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及待遇

一、青年千人

职务:聘任为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职务。

薪酬:不低于4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个人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予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和学校规定,按照同级同类人员薪酬执行。同时享受岳麓学者晨星A12万元/年的津贴和10万元/年的生活补助,所发表论文或获得国家资助研究项目等科研业绩按科研绩效给予奖励。

安家费及过渡住房:提供安家费125万(免税,含国家一次性生活补助50万元),长沙市政府另行奖励20万元。学校提供租房补贴2万元,用于两年过渡期间租住校内或校外住房。学校将优先保障租住校内过渡住房。

科研支持经费:在国家资助经费200-300万元科研补助费基础上,再给予200-300万元支持。

办公及实验场地:根据实际基本需求提供办公室及实验场地。

其他相关政策:根据个人需求及学校相关规定,可为青年千人办理薪酬和安家费免税事宜,配偶愿意来校工作的,为其安排工作岗位,为子女入托、入学提供便利。

二、优秀青年人才

薪酬:根据国家和学校规定,按照同级同类人员薪酬执行。同时,对入选岳麓学者的青年优秀人才,享受岳麓学者晨星A岗津贴(12万元/年)或岳麓学者晨星B岗津贴(6万元/年)。

科研启动费:理工科助理教授25万元/人、副教授50万元/人、教授100万元/人;人文社会学科助理教授15万元/人、副教授30万元/人、教授50万元/人。科研启动费使用按照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根据本人研究计划按年度拨付。

安家费(税前):助理教授15万元/人、副教授20万元/人、教授30万元/人,可按月发放或一次性领取。

对于学校学科紧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条件一事一议,由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70860b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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