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职务与职级并行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17 22:27: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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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职务与职级并行考核工作方案

雅安市雨城区2016年上半年职务与职级并行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上半年职务与职级并行考核工作,根据我区《建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雨委办发〔201589号)规定和区委工作安排,形成如下工作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16811日-815

二、考核组名单

(名单附后)

三、资格条件

公务员(参公人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不同职务层次的任职时间分别计算,不予累加。

四、考核程序

(一)前期准备。各单位对本单位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进行认真梳理摸底,召开党委(党组)会集体研究,上报申报材料。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分别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

(二)测评考核。考核工作组会同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实施,采取先测评后谈话的方式进行。流程如下:

1.民主测评。对拟晋升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较好得票率低于60%得票率高于15%,经综合认定,视为不符合条件,不进入考核程序。参会人员范围为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辖区两代表一委员

2.考核谈话。对经测评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考核工作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听取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和意见,并结合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判。

3.考核公示。由所在单位对拟晋升职级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单位上报公示情况报告和拟晋升人员晋升审批表。

4.查阅干部档案:拟晋升人员所在单位要安排专人查阅干部档案,在此基础上,考核工作组要派专人到考察对象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干部个人档案,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凡发现档案有涂改、造假情况的,要如实填写两表,并在考察报告中如实反映,提出处理建议。

5.反馈考核情况。考核小组综合测评考核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和晋升建议,形成考核报告,经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6.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征求意见函,征求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和区计生等相关部门对拟晋升人员的意见。

7.上报区委。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根据推荐考核情况,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提出职务晋升建议方案,形成考察报告,上报区委。

五、单位及考核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拟晋升人员考核公示情况报告;

2.考核对象晋升职级审批表;

3.考核对象现实表现材料。

六、工作要求

考核工作组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深入细致,严格按照考核相关程序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测评考核工作,如实反映考核对象情况和意见,对考核报告负责。

附:考核工作组分组方案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20168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f8b82d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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