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上经办申请办理资料

发布时间:2020-07-08 14:24: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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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

数字证书办理资料准备

尊敬的社保证书订户:

为了加强证书办理时单位信息及经办人信息进一步完整、准确,对证书首次办理资料作出如下调整:

1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表格为正面、告知事项为背面,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此表交当地社保局盖章并开通;

2数字证书申请表(数字证书申请表为正面、东方中讯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为背面,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签章取样表 一份;

4营业执行照复印件 一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6经办人身份复印件 一份;

7 发票开票信息 一份。

2-7的所有资料交东方中讯;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6楼(导航“中讯时代”)

注:以上资料请按要求打印,均加盖公章。

公司官网:www.ezca.org

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附件一

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正面)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各留存一份

告知事项(反面)

一、业务范围

参保单位基础信息维护,参保单位职工增减申报、工资总额申报、不涉及待遇的参保职工基础信息维护,参保单位及职工信息查询等。

二、业务申请

需开通网上业务的参保单位,应向参保地公共业务办申请,并填报《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参保地公共业务办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自愿向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委托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购买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登陆及申报数据的认证和保护。

三、业务办理

1、参保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减或人员基础信息维护网上申报后,应于当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区县公共业务办审核归档。

2、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20日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申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并于325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区县公共业务办审核归档。

四、其他事项

1、参保单位办理网上业务后,由区县公共业务办在接收到参保单位的网上申报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该次申报业务,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反馈给参保单位,审核未通过的说明具体原因;审核通过的立即生效。

2、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如因参保单位自身申报错误而申请修改的,由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县公共业务办按程序处理。

3、区县公共业务办每月底前,完成对参保单位报送网上申报纸质资料的审核及归档工作。对审核中发现参保单位报送资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不符或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的,应及时通知参保单位更正,并在业务信息系统做业务回退处理。对拒不更正的参保单位,取消其网上申报资格;对情节严重的,除取消其网上申报业务资格外,移送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二 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将申请表与服务协议双面打印在A4纸上)

东方中讯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ZCA)是依法设立的权威、公正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及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订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为了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EZCA根据《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电子政务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电子认证业务规划》),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制定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数字证书订户(包括订户本人和/或其授权代理人)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EZCA或业务受理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EZCA签发证书错误或邮寄错误,订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各方损失。

2、EZCA负责及时受理各证书业务受理单位提交的证书申请业务请求,通过EZCA自有的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及时为通过审核的订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EZ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EZCA签发的数字证书必须用于《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和《证书策略》规定的用途,不能用于《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和《证书策略》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用途,EZCA不承担因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EZCA认定: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为证书订户所为。

5、证书订户应妥善保管EZCA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存储介质及其保护口令,不得交付或告之他人。证书订户因丢失、转让、转借或其他故意、过失等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证书订户自行负责。

6、证书订户必须保证数字证书私钥的安全,EZCA不承担因证书订户的私钥保存出现问题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7、EZ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EZ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EZCA责任,EZ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8、EZCA有权要求证书订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证书订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逾期证书订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证书订户承担。

9、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如证书订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EZCA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

10、如果发生数字证书私钥泄露或丢失、证书中的相关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订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证书订户应当立即告知EZCA并申请吊销证书。EZCA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证书订户的数字证书。证书订户应当对证书吊销之前所有的数字证书使用行为负责。

11、对于下列情形之一,EZ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按规定及时缴纳;

证书订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证书订户申请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证书已被盗用、伪造、篡改或出现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的其它情况;

12、EZCA不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含政府行为)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13、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证书订户的权利、义务时,EZCA将通过网站http://www.ezca.org进行公告。证书订户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EZCA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14、订户应经常浏览EZCA网站,并仔细阅读《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的各项规定。其它未尽事宜,以《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相关规定为准。

15、订户或其授权代理人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证书服务申请表上签名盖章或签署本协议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接受业务受理单位的服务,本协议即时生效。

附件三 电子签章取样表

附件四 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 法人身份证


附件六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七 发票开票信息

□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重庆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455618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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