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张中丞传》后叙原文及译文

发布时间:2020-05-04 11:09: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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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丞传后序》原文及注释

韩愈

韩愈(768-824),字退之,河内(今河南孟县)人,曾经倡导唐代的古文运动,为我国杰出的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郡望昌黎,故称韩昌黎。贞元八年(792)进士,因上疏请免赋役,贬为阳山(今广东阳山县)令。宪宗元和十二年(817),从裴度平淮西有功,升为刑部侍郎。后二年因谏迎佛骨得罪,贬潮洲刺史。穆宗时召还,官至吏部侍郎。有《昌黎先生集》。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1),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2),得李翰所为《张巡传》(3)。翰以文章自名(4),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5),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6)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7),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8),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9)。两家子弟材智下(10),不能通知二父志(11),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12),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13),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14)。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15),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16)。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嬴之余(17),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18)!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19),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20),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21)。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22),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23),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24),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25)。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26),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27),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28),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29),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30)。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

【注释】

(1)元和二年:公元八0七年。元和,唐宪宗李纯的年号(806820)。

(2)张籍(约768—约830):字文昌,吴郡(治所在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唐代著名诗人,韩愈学生。

(3)李翰:字子羽,赵州赞皇(今河北省元氏县)人,官至翰林学士。与张巡友善,客居睢阳时,曾亲见张巡战守事迹。张巡死后,有人诬其降贼,因撰《张巡传》上肃宗,并有《进张中丞传表》(见《全唐文》卷四三○)。

(4)以文章自名:《旧唐书·文苑传》:翰“为文精密,用思苦涩”。自名,自许。

(5)许远(709757):字令威,杭州盐官(今浙江省海宁县)人。安史乱时,任睢阳太守,后与张巡合守孤城,城陷被掳往洛阳,至偃师被害。事见两唐书本传。

(6)雷万春:张巡部下勇将。按:此当是“南霁云”之误,如此方与后文相应。

(7)开门纳巡:肃宗至德二载(757)正月,叛军安庆绪部将尹子奇带兵十三万围睢阳,许远向张巡告急,张巡自宁陵率军入睢阳城(见《资治通鉴》卷二一九)。

(8)柄:权柄。

(9)城陷而虏二句:此年十月,睢阳陷落,张巡、许远被虏。张巡与部将被斩,许远被送往洛阳邀功。

(10)两家句:据《新唐书·许远传》载,安史乱平定后,大历年间,张巡之子张去疾轻信小人挑拨,上书代宗,谓城破后张巡等被害,惟许远独存,是屈降叛军,请追夺许远官爵。诏令去疾与许远之子许岘及百官议此事。两家子弟即指张去疾、许岘。

(11)通知:通晓。

(12)食其句:尹子奇围睢阳时,城中粮尽,军民以雀鼠为食,最后只得以妇女与老弱男子充饥。当时,张巡曾杀爱妾、许远曾杀奴仆以充军粮。

(13)蚍蜉(pífú):黑色大蚁。蚁子:幼蚁。

(14)而贼句:安史乱时,长安、洛阳陷落,玄宗逃往西蜀,唐室岌岌可危。

(15)外无待:睢阳被围后,河南节度使贺兰进明等皆拥兵观望,不来相救。

(16)说者句:张巡和许远分兵守城,张守东北,许守西南。城破时叛军先从西南处攻入,故有此说。

(17)(léi)瘦弱。

(18)二公二句:谓二公功绩前人已有精当的评价。此指李翰《进张中丞传表》所云:“巡退军睢阳,扼其咽领,前后拒守,自春徂冬,大战数十,小战数百,以少击众,以弱击强,出奇无穷,制胜如神,杀其凶丑九十余万。贼所以不敢越睢阳而取江淮,江淮所以保全者,巡之力也。”

(19)(jǔ):阻止。

(20)愈尝句:韩愈曾先后在汴州(治所在今河南省开封市)、徐州(治所在今江苏省徐州市)任推官之职。唐称幕僚为从事。

(21)双庙:张巡、许远死后,后人在睢阳立庙祭祀,称为双庙。

(22)南霁云(?一757):魏州顿丘(今河南省清丰县西南)人。安禄山反叛,被遣至睢阳与张巡议事,为张所感,遂留为部将。贺兰:复姓,指贺兰进明。时为御史大夫、河南节度使,驻节于临淮一带。

(23)贞元:唐德宗李适年号(785805)、泗州:唐属河南道,州治在临淮(今江苏省泗洪县东南),当年贺兰屯兵于此。

(24)南八:南霁云排行第八,故称。

(25)常:通“尝”,曾经。

(26)大历:唐代宗李豫年号(766779)。和州乌江县:在今安徽省和县东北乌江镇。

(27)以巡句:张巡死后,朝廷封赏他的亲戚、部下,于嵩因此得官。临涣:故城在今安徽省宿县西南临涣集。

(28)(zhì):书套,也指书本。

(29)仅:几乎。

(30)(bó):亳州,治所在今安徽省亳县。宋:宋州,治所在睢阳。

【辑评】

阅李翰所为《张巡传》而作也。补记载之遗落,暴赤心之英烈。千载之下,凛凛生气。(宋·黄震《黄氏日钞》)

辩许远无降贼之理,全用议论;后于老人言,补南霁云乞师,全用叙事。末从张籍口中述于嵩、述张巡轶事,拉杂错综,史笔中变体也。争光日月,气薄云霄,文至此可云不朽。(清·沈德潜《唐宋八大家文读本》)

前三段乃议论,不得曰记张中丞传逸事;后二段乃叙事,不得曰读张中丞传,故标以《张中丞传后叙》。……截然五段,不用钩连而神气流注,章法浑成。(清·沈阖《韩文论述》卷五引方苞语)

盖仿史公传后论体,采遗事以补传中所不足也。如背诵《汉书》、记城中卒伍姓名、起旋慰同斩者之涕泣,事近繁碎,然为传后补遗之体则可,引为《张巡传》中正事,则事更有大于此者。李翰书正坐太繁,极为欧阳文忠所讥。然退之此文,历落有致,夹叙夹议。欧阳公述王铁枪事,殆脱胎于此。(近代·林纾《韩柳文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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