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

发布时间:2019-09-16 22:14: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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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巩固基层基础,经省直工委研究,现就全面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以党支部工作标准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带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从而推动省直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围绕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从党建基础工作入手,认真制定和实施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经过三年左右时间,普遍实现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推动省直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参与范围

省直及中央驻长各单位所属党支部。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各单位全面发动,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

2.自评申报。基层党支部经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自查自评,认为已经达标的,向机关党委申请进行达标验收。

3.考评验收。机关党委要按照交叉检查原则,牵头组建考评组,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对初评达标的党支部,按“优秀”或“合格”评出达标等次,及时反馈,并在每年10月底前将名单和考评情况报省直工委复核审定。对未达标的党支部不评等次,由机关党委直接反馈考评情况。

4.复核审定。每年11-12月,省直工委联合党建工作联系组和标准化建设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单位初评达标的党支部随机抽查,对评级情况进行审定。抽查比例不低于各单位初评达标党支部数的10%,其中年内已表彰或拟表彰的党支部必查,抽查发现单位初评误差率超过15%或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该单位本年度所有初评需推倒重来。每年底,省直工委在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对各单位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以及达标比例进行通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876f15f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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