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动物作文800字

发布时间:2019-02-20 17:34: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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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动物作文800字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那么大家最喜欢什么动物呢?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800字1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比如:狗狗,小白鼠,大熊猫,鹦鹉,狐狸,蛇,狼……但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狗。大家请听我细细道来。

  我最喜欢的三大狗狗之一——金毛猎犬。金毛猎犬是中型犬,它可以长得很大一只。但是别误会,它虽然大,可却是一种非常可爱,友善的狗狗。我认识的一位阿姨,她就养了一条金毛猎犬。每一次,阿姨牵着金毛去市场上买肉时,只要我一看见她,就会马上跑过去跟金毛玩。“茵茵,茵茵,你又来了!”阿姨见了,对我说:“小妹妹,你这么喜欢跟我家‘茵茵’,干脆你当她的姐姐吧!”“啊?”我的脸立马变成了个”囧“字,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第二种,就是我最喜欢的三大狗狗中排行老二的~哈士奇。哈士奇长的很像狼,但体型比狼大的稍稍有点多,也是一种中型犬,可它并不像狼那么凶残。而是非常活泼,可爱,淘气的一种狗狗。跟我一个院子的小妹妹就养了一只哈士奇。由于它的哈士奇”菲菲“跑得太快了,她只好学了轮滑,一边滑,一边遛狗。菲菲每次见到我,总忍不住要往我身上跳一下,可它又大又沉,站起来比我还高,一按在我肩膀上,我就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然后,菲菲又来舔我,它的舌头超大,一舔就是”一滩“口水。每次我都会被菲菲洗个“口水脸”。第三种狗狗,就是我最喜欢的三大狗狗中最可爱,也是相对来说最小的狗狗~吉娃娃。我见过的最小的吉娃娃,只有我一个巴掌加一个断掌那么大,它就是我的同学娟娟的狗狗~豆豆。在我所见过的吉娃娃中,豆豆算是只“小胖狗”了:它长得肥嘟嘟的。记得第二次去见豆豆时,我就问娟娟:“娟娟,豆豆是什么品种的狗狗?”娟娟脱口而出:“吉娃娃。”“啊?不可能吧!我又不是没见过吉娃娃,你咋净瞎说呢?”娟娟说:“是真的啊!我骗你干什么?”我听了之后,嘴巴张得很大,直接塞个苹果进去都还有点空。我再一次仔细打量了一下豆豆,没错,是吉娃娃,但为什么那么肥呢?肥油吃多了?

  听了我的描述后,大家一定都开始喜欢狗狗了吧?那就不要伤害狗狗,与狗狗和平共处吧!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800字2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当然是猫了,我家中就有一只小白猫,十分可爱。

  小白猫刚出生时,极小,大约只有两寸长,小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全身上下都是透明的短毛,小耳朵耷拉着,浑身不停的颤抖。过了几天,小白猫身上长满了与猫妈妈一样的白毛,远远望去,像一个雪白的小绒球。蒙着透明薄膜的小眼睛渐渐睁开了。更有趣的是它那白白的、毛绒绒的小爪子,就像4团小雪球。小白猫的腿没有力,还支撑不起身体,所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好像遇风就倒似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一个月之后,小白猫身体变强壮了许多,行动灵活敏捷。它那圆圆的脑袋上竖起一对小尖耳朵,全神贯注地聆听着周围的一切动静。一双眼睛好似两颗晶莹明亮的水晶蓝宝石,闪闪发光,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老鼠出没的地方。要是真的遇见了小老鼠,它又十分胆小,吓得掉头就跑。猫妈妈一直不肯教小白猫“功夫”,因为小白猫还没有“捕鼠工具”。

  过了两个月,小白猫长出了三个捕鼠必备的“工具”,那便是:爪子、脚垫、长胡子。小白猫的每个脚上都长出了锋利的爪子,爪像钩子似的又硬又尖,一钩上老鼠就百分之百逃不掉了,再加上它那尖尖的獠牙,颗颗闪着刺眼的光,要是老鼠到了它的嘴里,肯定会被撕得粉身碎骨。小白猫的4只脚底都有脚垫,摸上去软软的,走起路来相当轻,一点声音都没有,不会被老鼠发现。有了长长的胡子这个好帮手,测量老鼠洞的大小,准没问题。小白猫有了这三样“工具”,就跟着猫妈妈学起捕鼠本领来。猫妈妈把抓来的老鼠咬得半死,然后又放了,让小白猫去抓……。就这样,没过多久,小白猫就学到了一整套捕鼠本领。再狡猾的老鼠只要碰上它,就只有死路一条,成为它的口中餐,脚下囚。

  小白猫尽职尽责,常常废寝忘食地守在厨房里、米缸前,夜间还不知疲倦地巡逻在楼梯口和屋顶上。一发现老鼠洞,就专心致致地守候,抓不到老鼠决不罢休。一天一天过去了,小白猫渐渐地长大了,可它还是那么玩皮。当我做作业的时候,悄悄地跳上我的肩“妙—呜、妙—呜”地吵;或把花草折腾得枝折花落,还得意地歪着脖子“喵—喵”地叫。我真想好好地责打教训它一顿,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便把愤怒抛到九霄云外了,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舍得打它呢?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800字3

  动物,许多人都喜欢,人们大多喜欢猫啊狗啊,认为它们听话又可爱,但我不喜欢它们那撒娇和娇嗔。我喜欢的动物,外表漂亮,内心凶残,人类见了它们大多逃之夭夭,这就是和狗形似的野生动物——狼。

  狼,许多影视或图片,我看的最多的是它们成群或独自在寒冷的草原或雪地间捕食。它们是脊椎动物,和狗是亲戚。它们见到猎物后紧追不舍,能和任何动物一起跑,知道猎物筋疲力尽然后一扑而上。它们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猎豹!狼似乎什么都吃,不管对方体型和攻击力多少,都可以干掉它们。狼为什么能成功呢?因为它们十分聪明,知道要团结,就算是要死了也不会离群。据说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所以狼有时也会独自哼哼自由歌。我真想听听狼的“歌喉”呢!

  我喜欢狼,一是因为它们的相貌——长长的灰色或白色毛披着全身,两只耳朵尖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黑夜里会发出光芒。但是人们都用“大灰狼吃了小孩”、“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来了”这些话来哄小孩,令孩子们惧怕狼,我小时候也是,但是我了解了狼。它们长得挺可爱。二是我看到了一句描述狼的话: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的吃掉每次猎物,而某些自认为是善良的动物却总在酒店饭庄里做一些不是“太善良”的事。纪录片里,狼总是把吃不完的食物藏在某地,饿了再吃或用来哺育小狼。它们只有把储存的食物吃完了才会出去捕猎。狼是一种节约的动物,它们看似凶残,把好的小动物都给吃了,但是它们也知道节约这个词,而“某些自认为善良的动物”却浪费。这种“动物”说的就是人类,他们说自己怎样怎样好,最后饭店里还不是获得了“善良人类”的额外馈赠“剩饭”?那我宁愿当一匹狼,为“环境事业做贡献”!

  本来,狼是没有天敌的,它们连牦牛什么的都吃,当然,它们没见过老虎。但是,由于“生物的进化”,它们多了一个致命的天敌,几乎使它们彻底灭绝,那就是“自认为善良的动物”——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狼遭到前所闻有的捕杀,这些人多“善良”啊!如果没有了狼,那狼捕食的动物就会疯长,最终会危害人类,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一匹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去向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所以,活着就是为了征服,草原上的任何事物都会成为我的战利品!我就是喜欢狼那野性,我十分讨厌阿狗阿猫的撒娇,为了一点食物巴主人很久,还不如狼,自己去找东西,努力得到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88e4fbd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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