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作者: 文章日期: 2017/12/28 截止日期:
一、政策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 《试行
条例》、辽宁省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及其它
相关政策法规。 各系列 (专业) 评价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 请登录 “大
连人才网 ”( www.dl-rc.com ) — “人才评价 ”专栏查询。
重点提示:
1.关于学历。 自 2019 年起,职称申报人本人不再提交学历、学
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职称评审不须提交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辽人社职〔 2019〕 1 号)文
件要求,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 “学信
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 )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
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对不属于 “学信网 ”
查询范围的学历, 本人所在单位应提供学籍档案中的 《毕业生登记表》
复印件 1 份。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各区市县、 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
门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核准确认后,分别在《电子证书备案表》或
《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装订到报卷材料中。
2.关于外语和计算机。 继续执行职称制度改革关于外语、计算机
考试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前置性必备条件的要求,
3.关于评审方式。 自 2019年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统
一组织全省经济、 会计、 审计、 统计系列正高级及经济系列副高级考
试。 上述系列正高级评审方式, 由省直评审部门确定; 我市承担的经
济系列副高级评审,今年将采取评审、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同时,
继续执行各系列中、初级以个人书面述职、业绩展示代替面试答辩。
4.关于申报材料。 今年申报材料(评定表、报评材料、材料袋封
面)在 “大连人才网 ”—“ 人才评价 ”专栏下载、打印。评定表等材料按
照 2019 年新版填写要求打印填报。打印字体要用宋体、小四号。报
评材料袋自备,材料袋尺寸: 33cm× 23cm× 3cm 左右即可。
二、报名时间、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1 .网上申报: 2019 年 7 月 1 日 — 7 月 31 日;
2.个人或单位向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初审时间: 7 月 22 日 — 8 月 7 日;
3.送省评审的,按省规定时间报送。
(二)申报程序
(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通过 “大连人才网 ”—“ 人才评价 ”专栏进
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
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 (如果部分系列有特殊要求, 以相关通知
文件为准)。
( 2) 单位推荐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进行联审,
综合考评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经审核合格的应在单位集
中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公示时间为 3 个工
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推荐手续。评定表封面 “单位全称 ”上加盖
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评定表第七部分 “单位公示情况 ”
由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公示相关信息, “公示内容 ”填写公示的具体
信息,如: “基本情况、 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 ”; “公
示结果 ”选择填写: “公示结果无异议 ”、 “公示结果有异议,经调查后
同意申报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通过“学信网”对申报人提供的学
历进行查询,并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对不属于 “学
信网 ”查询范围的学历,本人所在单位应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毕业生
登记表》 复印件 1 份。 同时, 申报人报卷材料每一页应加盖单位印章。
( 3)主管部门审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应对申
报人员的学历、 论文等材料进行网上查询、 检索, 同时在报评材料中
主管部门审核人要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区市县、 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
部门电话详见 附表 1。
( 4)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 。经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
部门审查后的报评材料按照系列、 级别分别报送, 在大连市评审的应
报我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 送省评审的报评材料经市人才服务中
心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备审核推荐手续后报省参评。
1.材料目录单
大连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 报评材料复印件应按规定顺序
依次用装订机、胶封、线缝等形式装订成册,具体涉及内容如下:
1、资历和证明
复印件装订顺序为: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
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考评结合系列(专业)的考试合格成绩单、
继续教育证书。
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简称 “学信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对申报人提供
的学历进行查询,并在申报人单位提供的《电子证书备案表》上签
字盖章。对不属于 “学信网 ”查询范围的学历,申报时单位应提供学
籍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并由申报人所在
单位和区市县职称主管部门分别签字盖章。
2、业绩成果
3 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如作品、成果、
奖励)、图纸、图签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及证明材料原件。
3、论文
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及复印件(要
求有封面、目录、内容),以及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
有理论分析的实例材料。
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网址:
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34.shtml) 对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信
息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页;
通过 “万方数据资源系统 ”、 “清华同方中国知网 ”、 重庆维普中
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对本人论文信息进行检索,并打印
检索页。
以科研成果、技术标准和专利成果等形式替代论文的,要将替
代材料装订在论文部分。
4
(可登陆 “大连人才网 ”—“ 人才评价 ”—“ 表格下载 ”下载打印) 一式 3
份, 1 份装订在《推荐表》后,另 2 份不装订。
在农村工作或属于引进人才者,需提供在农村工作的证明、 《干部
调动报告表》 等,并分别装订在《推荐表》后。
荣誉证书、学术奖项、称号、计算机、外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
51份
件。
注: 部分系列专业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申报人应登录省厅(局)相应网站查询各
系列评委会有关评审工作的通知,在上述基本材料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另需的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省厅相应文件执行。
( 1)破格人员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符合 《辽宁省申报评审高、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
格条件的通知》 (辽人发〔 1998〕 13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条件的通知》(辽人发〔 1999〕 39 号)
文件规定的人员可单项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 2)引进优秀人才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 2011 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
发〔 2011〕 8 号)文件规定: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
行过一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人员, 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
限制, 按现行政策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对急需引进的国内、 外优秀人才和省内特殊行业、 有特殊贡献的特殊
人才, 可以组织有关专家, 根据引进人才条件按程序评定相应级别的
专业技术资格。
( 3)直接申报人员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
获得省、 部级科技进步奖、 星火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两项以上的专业技
术人员(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
报正高级资格。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
获得省、 部级科技进步奖、 星火奖二等奖的专业技术人员 (等级内额
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资格。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四等奖以上奖励,或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
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资格。
※获得省优秀新产品奖励的人员可按省同级科学技术奖励对待。
※大连市科技进步奖的奖励等级按低于省、 部级相应奖励一个等
级对待。
符合直接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其论文、 业绩
和成果均应系近 5 年取得的。
(4)无主管部门或户籍、档案不在大连人员
户籍、档案不在大连或无主管部门的市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
作为凭证) , 如符合评审申报条件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报评材
料经现工作单位考核推荐后, 按属地化原则将材料报送单位所在的区
市县职称工作主管部门。
(5)离退休人员
按照国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40 号令),申报
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
评审。
大连市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报卷联系电话
备注: 市直单位的主管部门一般为市政府各委办局, 联系电话请咨询 您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9f0b9a258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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