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学 院
班 级
姓 名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自我评分:按测评标准逐项实事求是地自我评分,累积得出自评分。
二、互 评:由“测评”小组按“综测”标准执行。对每位同学的指标要素做出判别,指派分数,最后累加出互评分。
三、辅导员评分:由辅导员按测评标准评分。
四、测评综合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测评综合分=自评分×20%+互评分×50%+辅导员评分×30%
五、按班级公布测评结果
六、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和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
七、本表在校期间重复使用,请学院妥善保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一)单项评分:
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等方面逐项评分,每项评分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1.德育单项分:该项由七项内容构成,最高分值30分;
2.智育单项分:该项由一学年学习成绩(不含体育成绩)综合评定为:
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0.6
其中: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
注:①该学年课程:必修课、限选课;
②一学年内,若有不及格课程重修后通过的成绩,则取两次考试的平均值。若均值大于60分,以60分计;
③英语快班成绩×1.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成绩×1.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成绩×1.5;最高不超过100分。如一学期中,既有英语考试成绩,又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则按计分办法取一高分值;
④“旷考”课程学分计入,成绩以0分计;
⑤五级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3.体育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身体素质、课外活动和军事素质分构成,不同年级分值不同,最高分值10分。
(二)奖励评分:
1.奖励分:指综测加入的分值,见奖励量表。
2.处罚分:指综测时减去的分值,见处罚量表。
3.奖惩分值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算。
学生德智体素质评分标准
素质 | 德 育 | 智 育 | 体 育 | 奖惩 | 总 分 | ||||||||||||||||||||||||||||||||||||||||||
指标 | 政治思想表现 | 道 德 修 养 | 集 体 观 念 | 学 习 态 度 | 遵纪守法 | 卫生 习惯 | 劳 动 态 度 | 体育 成绩 | 身体 素质 | 课外活动 | 军事 素质 |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评 分 标 准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积 极 参 加 学 校 组 织 的 各 项 政 治 活 动 | 政 治 上 进 、 思 想 进 步 | 能够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 遵守社会公德、乐于助人、团结同学 | 勤 俭 节 约 、 艰 苦 朴 素 | 热爱集体、参加集体活动 | 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 学习勤奋,认真刻苦 | 不旷课、不迟到早退 | 遵 守 学 校 的 校 纪 校 规 | 自 觉 维 护 公 共 卫 生 、 具 有 良 好 卫 生 习 惯 | 积 极 参 加 公 益 劳 动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 该 学 年 课 程 平 均 学 分 绩 × 0.6 | 一 二 年 年 级 级 学 学 年 年 体 体 育 育 平 平 均 均 成 成 绩 绩 × × 0.035 0.04 | 体 育 达 标 成 绩 合 格 | 积 极 参 加 课 外 锻 炼 | 积 极 参 加 早 锻 炼 | 军 训 总 评 成 绩 | 评 分 标 准 见 附 后 奖 罚 量 表 | 德 育 分 + 智 育 分 + 体 育 分 + 奖 惩 分 | |||||||||||||||||||||||||
最高 分值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4 | 2 | 2 | 2 | 60 | 一年级3.5 二年级4 | 一年级1 二年级2 三年级5 | 一年级1.75 二年级2. 三年级2.5 | 一年级1.75 二年级 2 三年级 2.5 | 优秀2 良好1.5 合格1 | ±10 | 100 ±10 | |||||||||||||||||||||||||
得 素 分 质 指 年 内 标 级 容 | 德 育 | 智 育 | 体 育 | 奖惩 | 分 值 小 计 | 总 分 | 平 均 学 分 绩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一 年 级 | 自 评 | ||||||||||||||||||||||||||||||||||||||||||||||
互 评 | |||||||||||||||||||||||||||||||||||||||||||||||
辅导员评分 | |||||||||||||||||||||||||||||||||||||||||||||||
二 年 级 | 自 评 | ||||||||||||||||||||||||||||||||||||||||||||||
互 评 | |||||||||||||||||||||||||||||||||||||||||||||||
辅导员评分 | |||||||||||||||||||||||||||||||||||||||||||||||
三 年 级 | 自 评 | ||||||||||||||||||||||||||||||||||||||||||||||
互 评 | |||||||||||||||||||||||||||||||||||||||||||||||
辅导员评分 | |||||||||||||||||||||||||||||||||||||||||||||||
奖 励 量 表
一、社会工作奖励分
等 项 级 目 | 工作成 绩突出 | 基本胜 任工作 | 不能胜 任工作 | 备 注 |
校、院主要学生干部 | 1.5 | 1 | 0 | 指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助理负责人、校学生会正副主席及校级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和团总支副书记 |
校、院一般学生干部 | 1 | 0.75 | 0 | 指学院学生助理负责人、校学生社团正副社长、秘书长、校、院学生会、分团委(团总支)其他干部 |
班委、团支部干部 | 0.75 | 0.5 | 0 | 指班委、团支部干部 |
注:学生担任几种职务,只取一项最高分。学工部学生助理负责人由学工部评分,校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认定并打分,其余学生干部由院系评分。
二、各类学习竞赛奖励分
分 等 级 值 类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5 | 4 | 3 |
省 级 | 3 | 2 | 1 |
校 级 | 1.5 | 1 | 0.5 |
注:(1)不同项目、不同级别竞赛获奖可累计加分,同项目、不同级别只计一项最高分;不同项目、同级别可累计加分。
(2)竞赛名次折算:1、2名按一等,3、4名按二等,5—8名按三等。
(3)凡学习进步奖获得者加0.5分。
三、科研成果奖
序号 | 要 素 | 分 值 |
1 | 获国家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以及相关竞赛奖。 | 一等奖8;二等奖6; 三等奖4 |
2 | 获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奖;应邀参加省级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并获奖者。 | 一等奖4;二等奖3; 三等奖2 |
3 | 获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 一等奖2;二等奖1.5;三等奖1 |
4 | 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收入论文集。 | 8 |
5 | 撰写、编、译并出版书籍,在全国性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应邀参加全国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对外咨询服务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 6 |
6 | 在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艺作品,应邀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收入论文集。 | 3 |
7 | 在公开报刊发表新闻稿件 | 每件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
8 | 被市级或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在省市级内部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 每件0.3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注:同一成果获不同奖,只记高分;不同成果获同一奖可累计加分。
四、文体奖励分
1、体育比赛奖
名 分 次 值 等 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国家级 | 6 | 5 | 4 | 3 | 2.5 | 2 | 1.5 | 1 |
省 级 | 4 | 3 | 2 | 1.5 | 1.25 | 1 | 0.75 | 0.5 |
校 级 | 1.5 | 1.25 | 1 | 0.75 | 0.5 | 0.25 | 0.2 | 0.2 |
注:凡集体项目应区分主力与非主力队员,非主力队员得分减半;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高分,不累计加分,主力与非主力由体育部确认。
2.文艺类奖
名 分 次 值 等 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国家级 | 6 | 5 | 4 | 2 |
省 级 | 4 | 3 | 2 | 1 |
校 级 | 1.25 | 0.75 | 0.5 | 0.25 |
注:凡集体项目应区分主演与非主演,非主演的减半。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高分,不累计加分,主演与非主演由校团委确认。
五、奖励奖分
项 分 目 值 级 别 | 通 报 表 扬 | 荣 誉 称 号 |
年 级 | 0.5 | |
院(系) | 1.0 | |
学 校 | 1.5 | 3 |
注:同一成绩受到层层奖励,只记其中最高奖励分一次。
奖励加分二至四项,请附获奖证明(书)。
处 罚 量 表
一、处罚扣分 二、违纪处分扣分
项 分 目 值 级 别 | 通报批评 | |
年 级 | 0.5 | |
院 系 | 1.0 | |
学 校 | 1.5 | |
分 值 类 别 | 罚 分 | |
受警告处分一次 | 3 | |
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 5 | |
受记过处分 | 7 | |
受留校察看处分 | 10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a50e5acb9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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