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知应会内容汇编(1)(1)(3)(1)

发布时间:2021-03-10 08:43: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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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知应会内容汇编

一、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划分

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三级、四级、五级为高森林火险等级。一级为难以燃烧的天气,可以用火;二级为不易燃烧的天气,可以用火,但是可能走火;三级为能够燃烧的天气,要控制用火;四级为容易燃烧的高火险天气,林区应停止用火;五级为极易燃烧的最高等级火险天气,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

依据森林火险等级及未来发展趋势由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所发布的预警信号,共划分为中度危险、较高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4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其中橙色、红色为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三、森林火灾等级认定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四、习近平总书记四问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木里“330”和西昌“330”两场大火,发出四问:到底有没有预案?专业灭火力量够不够?有没有灭火的大飞机?有没有防火道、隔离带?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时间:20205—20215月。

(二)国务院督导组进驻时间及动员会召开时间:202057日。

(三)专项整治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57日至6月上旬),接受国务院督导组、省委省政府督导组的政治督导、责任督导、措施督导和效能督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阶段:问题排查阶段(6月中旬至8月底),认真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深入分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部门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阶段(20209月至20211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第四阶段:评估检查阶段(20212月至5月),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结合防火期检验实际工作成效。

(四)四个清单即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完善制度清单。

(五)一、二、四、七、十内容:

一个根本:即解决领导干部指导思想上的问题。

两个方案:分别是《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0—2025年)》。

四个清单:即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完善制度清单。

着力解决七大方面问题:即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宣传教育问题。

制定十个专项实施方案:即思想认识提升、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地方专业扑火队建设、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灭火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扑火指挥与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10个实施方案。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7个方面25项问题:

六、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四级包保责任制

建立健全市(州)领导干部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责任制。

七、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七级包保责任制

建立责任上提一级,干部下沉一级制度,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市级党政领导包乡镇(街道),县(区)领导包村(社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组(居民小区),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和村组(社区)干部、基层党员、户代表等包户,巡山护林员包山头,户包田间地头的七级包保责任制。

八、森林草原防灭火三单一书”“两书一函

(一)三单一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二)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

1.约谈通知书。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不得力;责任区内火灾多发频发;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火灾案件查处不力,被调查对象有瞒报或谎报火灾信息,故意隐匿、隐瞒、毁灭、伪造证据材料,或拒不提供、配合证据调取工作的;火灾责任者追责问责不到位;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有关责任人发出《约谈通知书》,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深刻书面检查,得到认可后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整改通知书。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不到位;存在突出的火灾风险与隐患问题;防灭火措施存在明显漏洞或短板;责任区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迟报或漏报火灾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形,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得到批复后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3.提醒敦促函。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不及时;存在火灾风险和隐患问题;防灭火措施有漏洞或管理工作存在短板;以及其他需要提醒敦促的情形,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责任人发出《提醒敦促函》,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抓好工作落实。


九、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任务清单


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一办六组具体情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081号)指出,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及火案查处组、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小火打早打了组、火灾科学扑救组、信息综合组。攀枝花市指挥部与省指挥部对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攀办发〔202093号)明确。

十一、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一办三组

《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分组及领导职责分工〉的通知》(攀森防指办〔202142号)指出,市森防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与信息宣传组、防火灭火与技术保障组、督导检查组。

(一)综合协调与信息宣传组。组长:李国宏。

(二)防火灭火与技术保障组。组长:冯仁军。

(三)督导检查组。组长:张波。

督导检查组下设7个督查小组:

1.朱召勇:督导检查攀西科技城。

2.张波:督导检查钒钛新城。

3.李德贤:督导检查盐边县。

4.彭建兵:督导检查西区。

5.冯仁军:督导检查米易县。

6.曹远锐:督导检查东区。

7.苟宁波:督导检查仁和区。

十二、森林草原防火禁止行为

《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和草原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荒、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二)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驱虫驱兽;

(三)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

(四)擅自实施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建设工程的野外用火;

(五)擅自进行烧灰积肥、烧秸秆、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

(六)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十三、森林草原火灾灭火“三先四不打”原则

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

十四、督查检查“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十五、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明确的四项制度

即:“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两书一函”制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两报一讯”制度(森防火情专报、森防工作通报、四川森防简讯),“两微一端”制度(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移动客户端)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a655145d2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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