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指南
一、申请指南
(一)申请流程
1.登录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依次点击“人才服务”—“子女入学”—“网上申报”,注册和登录个人账号。登陆后,点击“人才服务”—“子女入学”,填写《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下载《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申报人签名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之后把已签名盖章的《申请表》扫描为电子图片,连同其它申报资料上传到系统。
2.网申通过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务必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有“与原件一致”字样)邮寄至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复核(邮寄地址:大良鉴海北路362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复核不合格的,退回材料。
3.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将复核通过名单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将公示通过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5.申请人之后收到短信通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教育局审批科取回表格,并到申请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如户口簿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
4.工作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任职文件或参保证明等。
5.由企业(科研机构)法人代表或高层主要经营管理者(一般为副总经理以上)填写推荐意见的,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相关任职文件。(仅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需提交此项材料)
6.房产证(户籍不在我区,申请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提供房产证,不含商铺、车位)。
7.转学的需要提供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在原就读学校取得)。
(三)申请规定
1.申请人及配偶(视作共同申请人)仅可申请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已安排学位而不就读的,视同放弃。
2.户籍不在我区的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可选择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3.户籍在我区的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可选择户籍所在镇(街)或夫妻任一方工作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4.户籍在我区的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可申请入读跨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需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突出贡献人才的子女可在全区范围内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6.申请入读同一学校多于实际学位的,由镇(街道)教育局采取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入读名额,未抽中人员另行调剂安排入学,如不接受调剂安排则自行解决。
7.不接受已在我区就读尚未毕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8.申请入读高中一年级的,可于当年3月报名参加我区中考,并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如在原籍参加中考,则可凭当地中考成绩证明,于每年7月20日前提出入学申请,由区教育局认定并统筹到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二、联系咨询
(一)初审阶段:
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二)复审阶段:
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三)学位统筹安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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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b7f9fa7af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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