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南宾镇跨岩脚沙丘联建房工程合同

发布时间:2022-10-01 23:02:4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石柱县南宾镇跨岩脚沙丘联建房工程
建设单位:石柱县南宾镇沙丘秦雄施工单位:
0 一四年

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石柱县南宾镇居民秦雄 承包方:重庆市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就重庆市石柱 县南宾镇跨岩脚沙丘秦雄联建房工程施工事项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经双 方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石柱县南宾镇跨岩脚沙丘秦雄联建房 2 工程地点:石柱县南宾镇跨岩脚沙丘 3 工程内容:施工承包
4 工程规模:八层,建筑面积 5000m左右 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现浇楼板) 6 设计单位:重庆天雄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旧房(危房)改造 & 资金来源:自筹
9 承包方式:双包(即:以建筑面积包工包料包干原则) 二、乙方承包范围:
1 从正负0.000以上开始施工图中的主体结构内容。
2 基础以下内容:在正负0.000以下埋设一根①250砼排污管接至楼房散水外。 3 给水工程:主水管道由甲方负责安装至水井内, 乙方负责从水表后安装一根 25PPR水管至每户厨房和卫生间。
4 电气工程:乙方只负责安装公共楼梯间照明。
5 排水工程:每户的厨房、卫生间安装 1根①100塑料管排污主管至基础预埋
混凝土管
2
内,在厨房和卫生间预留一个三通,室外雨水管根据需要安装,其 余支管由以后用户自理。
6 水电上户费用:该工程的水表、电表、电线及搭火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7 外墙装饰:该工程外墙做法为水泥砂浆抹面刮水泥膏饰面。 & 室内做法:内墙、天棚水泥砂浆抹灰。
9 厨房、卫生间做法:厨房地面刷 JS水泥基防水层,墙面刷600mmJS
泥基防水层,卫生间地面刷JS水泥基防水层,墙面刷1200mmJS水泥基 防水层。 10 楼梯间:楼梯平台、梯步1:2水泥砂浆抹面压光,1:3水泥砂浆踢脚线120mm 高。楼梯栏为不小于0.8mm不锈钢栏杆,高度900mm,楼梯间墙面及天棚 水泥砂浆抹灰,面层刮仿瓷涂料饰面。
11 每户入户安装一樘价格300元以内防盗门,底层为卷帘门,窗子为单层普通
玻璃塑钢窗,户内门不做。 12 屋面做法按设计施工图。 三、 合同工期 1 合同工期5个月
2 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实际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
3 在约定工期内,乙方必须按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若未按期完成,乙方 超过1天按200/天进行扣款处罚(如因甲方原因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期 延误除外)。 四、 施工准备
1 甲方必须在开工前负责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必须做好
“三通一平”(即:水通、路通、电通)施工用水用电负责接到施工现场, 水表、电表由甲方负责安装好,乙方按实际用量缴纳费用。
2 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及有关部门参施工图交底会审,
并作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
纪要,5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设计施工图1份给乙方。

3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参与工程设计交底。
4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临时管线铺设,管理、使用、
维护工作。同时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具进场。搭建好施工临时 工棚。 5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对进场工人缴纳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甲方见此保险合同
后,乙方才能进场施工。 五、 工程造价及结算办法
1 合同价款: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x /m与乙方结算。
22 材料价格:①水泥、钢材、红砖三项建筑材料价格在涨跌10%以内合同价款不 变,涨跌超过10%时将按实调价。②调价材料计算办法:在以上三项材料涨跌超 10%时,乙方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报告,乙方每次购回材料数量由甲乙双方进 行签认,做为今后办理结算时调价依据。合同外增加项目按实际用量进行计算。
3 材料基准价格:水泥290/吨,钢材3200/吨,红砖0.38/块。
4 建筑面积计算规定:按重庆市 20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 计算。 六、 工程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无论主体工程还是装饰工程必须按相关验收规范 进行验收,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聘请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但,如乙方不按设计施工图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 担。
3、框架混凝土为现场自拌,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试压合格证明资料。 4 进场钢材、水泥必须要有合格检验报告。
5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只提供常规材料检测报告(即:钢材、水尼、砼试压块) 不提供档案资料。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委托人员和甲方提出的工程建设的整改意见并 按相关通知进行整改。


7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甲方委派 委托
同志为该工程的现场负责人,乙方
同志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共同协调施工中的相关事宜,双方必须作
好现场施工记载,应做好工程质量方面等施工记载,以便于结算。 七、 付款办法:
1 主体工程完成至三层现浇板,甲方在 5日内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造价款的 80%, 以后每完成主体二楼付款一次,按已完工程造价的 80%支付。(注:主体与装饰工 程造价比例为:60% 40%
2 装饰装修及屋面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5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85% (扣 除以前支付的进度款)。
3 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造价的 2%作为工程质量保 修金,其余尾款在30日内付清,若未付清的工程款将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3 计算,直到付清为止。
八、 合同组成文件 1 合同书; 2 设计施工图;
3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文件。
九、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并按规定留足2%的保修金,一年后退还。
十、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将按乙 方所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倍计算,给付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建筑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才准投入使用。 十二、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随时加强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到文明施工,
严格按施
工操作规程作业, 若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各种伤、残、亡事故,也包括与 本工程有牵连的第三方,甲方负30%的责任,乙方承担70%责任,在2万以内的 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验收,诺 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视 为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和未办理工程结算,甲方擅自投入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不付任何责任。
十四、如因甲方手续不齐,调节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等一切 损失由甲方负责,每停工一天甲方应赔偿乙方已完工程总价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 3倍计算。 十五、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 得违约,若一方违约,按工程总价款的5%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c16df6bf3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ca.html

《石柱县南宾镇跨岩脚沙丘联建房工程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