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14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能源供应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6]38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19 【实施日期】2016.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
(嘉政办发〔201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 》(国办发〔2015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290号)等精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商业应用和产业发展 1 / 3





的政策及模式,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产业,突出市本级重点,推广辐射至全市,努力把嘉兴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重要城市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基地。 二、工作目标
(一)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公务用车、私人乘用车、出租车以及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货车,重点推动公共交通用车由传统能源汽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变。“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6000辆以上,其中2016推广应用达到1200辆。
(二)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建成充电桩5000个、充电站49座,其中2016年建成充电桩600个、充电站9座,形成布点均衡、设施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商业运营模式,培育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不断健全。积极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加速壮大,争取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力争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一定突破,着力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嘉兴特色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体系。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统筹制定规划,合理布局推广。市发展改革委要研究制定《嘉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嘉兴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前谋划、合理推进。
2.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50%,且逐年提升。结合公务用车改革,鼓励党政 2 / 3





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在公务用车中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公安、城管、环保、交通等单位更新或新增执勤执法车应优先考虑选择新能源汽车。
3.加快社会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鼓励环卫作业、邮政快递、物流运输、市区包车(企业通勤)、出租汽车、旅游客运等社会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4.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支持设立新能源汽车营运及充电服务经营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商业运作。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整车租赁、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方式,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二)加快推进充电设施规划建设。 5.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c9abe7a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3c.html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