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doc

发布时间:2022-11-08 10:37: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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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滨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
造补偿标准
2018年滨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2011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义目前,我市城区内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房屋破旧,低矮潮湿,拥挤不堪,环境脏乱,排水不畅,安全隐患大,居民生活不便。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利于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集约利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棚户


区改造。制定统一的政策标准,明确工作计划、重点和目标,统筹兼顾,搞好试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棚户区改造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滨城区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的具体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科学规划、配套建设。棚户区改造按照规划连片开发,有效整合旧城资源,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和功能优化配置,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环境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与保护历史文脉、建筑、街区相结合。(市场运作、政策扶持。棚户区改造力求实行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扶持措施,化解棚户区改造资金压力,并确保对棚户区居民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三、适用范围市城区四环以内涉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他县(参照执行。四、确保土地供应(纳入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及其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安置住房用地按人均占地30方米划拨。(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外的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所产生的土地收益全额上缴财,按规定用途使用。市政府根据城市建设资金总体需求、相关资金来源状况以及棚户区改造资金需要等,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予以适当补助。五、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cb2278d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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