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学院外语系素质拓展计划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8-12-08 05:05:3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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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外语系素质拓展计划评分细则

20133

.品德与行为修养(学生入学初,记100分,以后在此基础上累计加分)

辅导员根据学生正常表现,在学期末给予1--30分的奖励或扣除。

加分情况:

1、一个月不缺早读,早操,晚自习者各记3; 每学期无请病、事假者各记5分;每学期除请假外,无旷课、旷操及不参加院系班统一要求参加的活动行为的,记10

2、受系级表扬的宿舍,舍长记4分,舍员各记3分;受院级表扬的宿舍,舍长记5分,舍员各记4分。

3、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类公益性活动(捐款捐物、志愿者等),每次记3分(担任学生干部或是中共党员者不计分)。

4、好人好事

A.拾金不昧依据具体情节计 0--100 ( 10分以上须报辅导员认可)

B.见义勇为 50--200 (须申报)

注:如受到表彰再加相应表彰分

减分情况:

1、迟到早退 -0.5/ 迟到6次以上 -3分。

2A. 旷早读,晚自习,上课等均扣1分,累积10节以后每旷一节课扣2分(如因旷课受纪律处分,只扣所受处分分数);

B. 每学期允许请病假、事假各一次,之后请病假每小节课扣0.1分;请事假每小节课扣0.2分。

C. 旷早操一次记-0.5分。

3、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组织的统一要参加的活动的每次扣1分,其中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形式政策、就业指导等课每次扣3

4、参加院、系及辅导员组织的会议迟到记 -3分, 缺席记 -5分。

5A. 宿舍受院级通报批评的,宿舍舍长扣5/次,舍员每人扣4/次。

B. 宿舍受系级通报批评的,宿舍舍长扣4/次,舍员每人扣3/次。

C. 卫生不达标的宿舍,受到学校(院)通报批评的宿舍,所有舍员没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

6、受通报批评 -5/次(如通报的是集体,每个成员计 -1分) ;警告 -10/ ;严重警告-20/ ;记过-30/;留校查看 -40/次。

7、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的受处分在原相应处分计分的基础上加扣5分。

注:以上项目中,凡学生一次得分记20分(-20分)以上的需报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同意

二、人文素质与艺术修养

1、系、院级经验交流大会 2分人/

2A. 参加系里板报、海报 、摄影等活动 每学期 2//次;

B. 参加班里板报、海报 、摄影等活动 每学期2/人。

3、参加院、系级的文艺表演2/人(若获奖再加记分数按第六项第2款记)。

4、参加院,,班统一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分别记321分。

三、身心健康与发展

1、体育赛事

A. 班级间广播操赛 3//次;

B. 系级团体比赛 3//次;

C. 院级体育赛事(篮球赛,田径赛等)记5--10分(参考第六项第二款第2条(1D)。

2、参加一次心理素质健康测试记3分。

3、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一次记3分。

四、技能证书

1、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每个等级证书记20分;

2.、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一级乙等证书记30分,获一级甲等证书记 100分;一级乙等证书以下不记分;

3、获得导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记50分;获得外语导游资格证书记60

4、获得注册会计师证,记100分;

5、获得全国外语翻译证书中级记30分,高级记50分;

6、获得高级口译资格证书中级记30分,高级记50分;

7、获得同声传译职业资格证书记100分;

8、获得剑桥商务英语考试资格证书(BEC)中级记30分,高级记50分;

9、获得国家秘书资格考试证书的不同等级记30分、40分;

10、获得日语能力测试等级证书,三级记30分,二级记50分,一级记80分;

(其余各类证书比照上述证书记分记分标准,结合难易程度给予适当分值(凡属可以持证上岗的证书可加大记分力度),若记分超过50分需报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同意)。

五、科技与创新

1、创业大赛等类型活动有作品 5//次(按第六项第2款加计表彰分)。

2、参加院、系、社团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每次分别记3分、2分、1分。其中,系、社团组织的培训(讲座),必须是经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或团委负责人批准举办的,方可纳入记分范畴。培训(讲座)类活动记分时均以参加者所记笔记或读后感为准,无笔记或笔记不能充分证明其参加培训经历者,不得记分。

3、学生读书活动记分时以读书笔记为准,每篇读书笔记记1分,上限5分,无笔记者或笔记字数在1000字以下者,不得记分,读书征文每篇(1500字以上)记2分,读书笔记或征文必须为手写,打印出来的不予记分。凡在培训(讲座)及读书类活动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将本学期所有取得的素质拓展积分均作无效处理,取消奖学金评定和一切评优评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并在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中记-5分。

4、通讯稿0.5//篇;被系内新闻 采用2分;被学院新闻/校报采用3//次;被地级、省级采用分别记20分、50分。

5、发表论文(作品)计分办法如下:

A.学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作品),属独立完成的记200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记100*3/nn为人数),第二及以后的作者记100/n分;

B.学生在国家刊物发表论文(作品),属独立完成的记100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记50*3/nn为人数),第二及以后作者记50/n分;

C.学生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作品),属独立完成的记50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记25*3/nn为人数),第二及以后作者记20/n分;

D.学生在地(院)级刊物发表论文(作品),属第一作者记10分,第二、第三作者记5分,第三作者以后的作者不记分;

E.学生在学院各种内部资料上刊登论文(作品),记5分(该论文只记第一作者)。

若有特殊情况报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认定。

6、学生独立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国家级、省级、院级鉴定,分别记20010050分;学生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国家级、省级、院级鉴定,根据其实际参与情况,经系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记10-50分。

7、发明创造取得国家专利认可证书记200分。

六、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

1、加入学院正式注册社团记3/人(不重复计分)

2、(1)竞赛类活动计分方法

级别/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国家级

500

300

250

200

省级

200

150

100

50

院级

50

30

25

20

系级

20

10

8

6

A. 竞赛结果为名次的,第一名即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以后所受表彰的名次均为优秀奖;

B. 属学生团队获得奖项的,所有参与成员均记相应奖项分数的二分之一;

C. 学生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参加院、系组织的竞赛类项目未获奖的,分别记5分、3分。学生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加省组织的竞赛类项目未获奖的,根据实际情况记5-30分;

D.篮球赛、运动会等涉时较长的大型活动,系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可酌情给参与人员记10-30分,如获名次,再加记相应分数。

2)表彰类活动记分办法:

A. 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系级表彰的,属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的,分别记250分、100分、25分、8分;属非品德与行为修养类的,分别记200分、50分、20分、6分。属学生团队(非班级)获得表彰的,所有参与成员均记相应奖项分数的二分之一;

B. 学生所在班集体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系级思想道德类表彰的,该集体每人记30分、15分、5分、3分。此项分数只记入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不得申报为其它项目得分。

3、担任院、系主要干部,第一学期记20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5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30分。

担任院、系正部长,第一学期记15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5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30分。

担任院、系副部长和协会主席,第一学期记10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5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20分。

担任院、系干事和助理,第一学期记8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3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20分。

担任班主要干部,第一学期记15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5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30分。

担任院、系、班一般干部,第一学期记10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5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20分。

担任篮球队、运动会的队员,第一学期记20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5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30分。

担任班级自律委员 8

担任班级宿舍舍长 5 连续担任该职务加记2/学期

担任辅导员助理 5

其中特别优秀的一般干部经系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30分。

担任职务不满一学期者或学生评议不称职的干部不记分。

4、参加社团(广播站电台等)组织者、系舞蹈队队员、礼仪队队员、通讯员 3

5、参加院、系学生会竞选,参加竞选者记2分、入选者记5

6、表现突出的学生(如学生会等方面反应给书记,经辅导员同意后加分)

7A. 寒暑假社会实践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参加集中队活动一次记10分;

B. 分散活动记5分(应有2000以上字社会实践报告),如获表彰再加记相应表彰分。

C. 学生自己申报并经辅导员批准后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有班级同学素质拓展工作组根据实践情况记0--10分,10分以上需报系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分上需报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批准。

8、社团组织并经院团委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团负责人根据每个人参与者的实践情况提出0-3分的记分建议,由参与者本人包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组认定。

备注:

1.除有专门规定外,同一次活动得分只能记分一次,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分值记分。如,参加院组织的某演讲比赛,某同学在系级选拔赛中获得一等奖,在院组织的决赛中获二等奖,则该同学此项活动得分只记一次,取最高分值为30分。

2.积分统计根据6个素质拓展模块的得分途径实行分类统计的办法。同一学期学生在某项活动中获得分数只能在6个拓展项目中申报一个项目,统计一次。如某同学参加的一次青年志愿者活动,如在社会实践模块中予以体现,就不应该作为参加公益活动在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再进行申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d685cc1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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