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发布时间:2019-07-08 00:25:0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篇一: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办法

  关于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办法

  为加强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经研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

  二、考评范围:

  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评细则:

  设基本分100分和奖励分。具体从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管理、服务对象评议等七个方面进行考评,评先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

  (一)工作纪律(30)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得3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减分数和经济处罚。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每

  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并分别给予每人次10元处罚。

  2、上班时间进行网上炒股、聊天、看电影、打瞌睡、玩游戏等每人次扣2分、20元。

  3、窗口工作人员未佩证上岗或窗口没有按规定摆放桌牌、在工作场所吃东西、抽烟、串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10元。

  4、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窗口环境脏乱差,虽经指出但不及时纠正的,每次扣1分,5元。

  5、无故缺席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5元。

  6、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扣除当月奖励150元。并取消该窗口和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资格。

  (二)服务质量(20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得2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加减分数:

  1、服务态度不好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人次扣1分。

  2、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窗口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

  3、凡有服务对象反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等方面较好的,视情况每人次加1—5分。

  4、被县市纪委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每次扣20分。

  (三)业务管理(40分)

  1、办件管理(15分)

  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制订的各类办件制度得15分。

  (1)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存在两头受理或不在中心受理等体外运作现象的,每发现一件扣2分。

  (2)没有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办理流程进行操作,即:一次性告知→受理→出具收件通知单内部流转→通知申请人结果→发放审批结果的,每件扣2分。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实际未办结,但弄虚作假点击办结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同意,擅自增加办事环节、申报材料的,每件扣2分。

  (3)属退、补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的,每件扣2分。已作补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或出具《补办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已作退回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或出具《退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或材料需修改的内容,造成服务对象2次以上往返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3分。

  (4)属联办件,因部门互相推诿或不及时协调,造成联办件无法运作的,责任部门每件扣2分;应实行并联审批,但责任部门擅自改为串联办理的,每件扣2分;联办件超时办结的,责任部门每件每超1天扣2分;联审会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违反联审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1分。

  (5)属绿色通道件,但未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操作的,每件扣1分。

  (6)办件超承诺时限的,每件每超过1天扣2分。

  2、办件结果(10)

  办件规范,没有出现差错的,得10分。承诺件提前办结率比中心承诺件平均提前办结率每提高1%加0.1分。

  属联办件,窗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的,且按时完成,牵头部门加2分,协办部门加1分。

  属绿色通道件,窗口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操作的每件提前完成加1分。

  3、收费管理(5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的,得5分。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经查实每次扣3分;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5分。没有收费项目的按5分得分。

  4、计算机管理(5分)

  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得5分。

  (1)凡正常上班时间使用bt、迅雷等行政服务中心规

  定禁用的软件或工作无关的软件,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2)凡未正确切换内网、外网和业务专网,而随意拔插网线导致中心网络中毒的,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3)因违规操作,导致网络故障,从而影响其他部门或窗口正常业务的,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四)服务对象评议(10分)

  根据服务对象的评议结果,满意率达100%,得10分;满意率达90%以上、100%以下,得8分;满意率达80%以上、90%以下,得5分;满意率达80%以下,得3分。

  上述所涉及的加、扣分至每小项分数加满封顶或扣完为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在月度考评时可加分:

  1、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经确认后加2分,20元;

  2、为促进中心工作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2分,20元;

  3、积极参加中心办公室组织的活动,争得荣誉的加2分,20元;

  4、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媒体表扬的每次加2分,20元;省级部门表扬每次加3分,50元;国家级部门及媒体表扬每次加5分,100元。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选红旗窗口可加分:

  篇二:北京15处办理护照的地点及办公时间

  北京15处办理护照的地点及办公时间

  最近由于出国旅游或留学的越来越来,总会有很多网友咨询护照办理的地点和时间的问题,为了方便大家对护照办理时间及地址有进一步的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各地护照办理时间及地址进行详细汇总,供大家参考。

  北京:

  1.西城分局

  办公地点: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办公大厅(西城区二龙路39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公交车,辟才胡同下车;乘坐10路公交车,民族文化宫下车;乘坐477路公交车,二龙路西街下车;乘坐46路公交车,教育部下车;乘坐626路公交车,民族饭店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00

  2.东城分局

  办公地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六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乘车路线: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

  3.朝阳分局

  办公地点:北京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乘车路线:乘坐421路、405路麦子店西街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7:00

  4.海淀分局

  办公地点: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一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乘车路线:乘坐505路、733路、746路、748路、846路、849路、850路、967路、977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7:00

  5.崇文分局

  办公地点:崇文区公安分局门口(北京崇文区幸福大街34号)。

  乘车路线:乘坐8路至幸福大街、6路、41路、35路、60路、116路、705路、707路至体育馆路。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7:00

  6.宣武分局

  办公地点: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北京宣武区梁家园胡同1号)。

  乘车路线:乘坐23路、14路、5路、57路、102路、105路、66路至虎坊桥站下车。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30

  7.丰台分局

  办公地点:丰台区科技园区派出所(丰台区科技园区外环西路16号)。

  乘车路线:乘坐353路、354路、451路、477路、811路公交车,富丰桥西下车;乘坐480路、744路、937支、944支、967路、特7路公交车,科丰桥南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00

  8.通州分局

  办公地点:通州分局对外综合服务大厅(通州区新华北街35号)。

  乘车路线:乘坐342路、372路、435路、728支、938、938支2、938支4、938支6、938支9公交车,西大街路口西下车;乘坐322路、647路、667路公交车,西大街路口东下车;乘坐649路、924路、991路公交车,皇木厂下车;乘坐388路、648路、675路、855路、930路公交车,结研所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30

  9.顺义分局

  办公地点: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乘车路线: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里仓下车;乘坐915路公交车,梅沟营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30

  10.昌平分局

  办公地点: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乘车路线:乘坐345快、357路、919路、947路公交车,昌平政法大学下车;乘坐376路公交车,昌盛路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30

  11.大兴分局

  办公地点: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北京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乘车路线:乘坐410路、610路、631路、631(快)路、957(快)路、456路、968路、937(支)路公交车,大兴区医院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30

  12.石景山分局

  办公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北京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

  乘车路线:乘坐389路、622路至八角西街北口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30

  13.门头沟分局

  办公地点: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

  乘车路线:乘坐336路、370路、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30

  14.房山分局

  办公地点: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乘车路线:乘坐952路、917路公交车良乡北关环岛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30

  15.平谷分局

  办公地点:平谷区公安分局院内(北京平谷区府前街21号)。

  乘车路线:乘坐918路至平谷政府街西口站下车向东300米路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30

  如上就是小编整理出来的关于护照办理的地点及办公时间的分享,希望对有需要的xdjms有所帮助。

  篇三: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督查制度

  ab岗工作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服务大厅窗口ab岗管理。

  2内容

  为强化效能,优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2.1ab岗工作制度的设置。ab岗工作制度是指中心各窗口内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管理制度。即两个相近(相似)岗位互为ab岗,当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由b岗责任人自动顶岗,及时办理各类事项,确保审批渠道畅通无阻。

  2.2ab岗工作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窗口。两人以上窗口均需设置ab岗,并确定a、b岗的具体职责,做到职责明晰,避免无人顶岗现象出现。一人窗口工作人员临时离岗,由相邻窗口工作人员临时顶岗(b岗),长时离岗需单位派人顶岗。

  2.3ab岗责任人的职责。

  2.3.1a岗责任人因公(出差、休假、学习、考察)或因事、因病离岗时,由窗口负责人协调与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或由b岗责任人自动顶岗;

  2.3.2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做好本岗和a岗的主要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同时对a岗的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2.3.3在工作繁忙和处理重要任务的情况下,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相互支持,甘当助手,共同完成任务;

  2.3.4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2.4各窗口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确保B岗责任人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2.5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考勤管理。

  2内容

  2.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2.2中心考勤工作由督查股负责,固定指纹打卡签到和不定时查岗相结合的方式考勤。

  2.3中心工作人员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勤的,必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2.4因病须长期治疗和休息请假时,必须出具医疗机构证明。

  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请销假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请销假管理。

  2内容

  2.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2.2投诉督查股负责考勤工作,各窗口每名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将作为个人月度及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2.3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2.3.1事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和请假时间,按审批权限批准后,送督查股备案。病假除此外,需附对应医疗机构的诊断书。

  (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2.3.2因公外出办理有关事宜或请假一天以上的,由窗口负责人请示原单位领导同意后,报中心副主任批准。

  2.3.3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窗口负责人审核后,报投诉督查股批准。

  2.3.4休婚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2.3.5请假未批准前、无故不请假或未经中心领导批准擅离职守的,按旷工论处。

  2.4执行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制度。各窗口单位要有计划地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休假需履行个人申请、窗口负责人审批、中心备案手续。

  2.5各类请(休)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原则上窗口不允许集体请假。窗口内部不能调剂的,应通报窗口所在单位,及时安排顶岗人员。

  2.6假期结束后,必须到中心投诉督查股销假,需要续假的,要报中心副主任批准。

  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学习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学习制度。

  2内容

  2.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习安排,办公室年初拟制中心学习计划。

  2.2科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并每月集中两天自学时间。

  2.3各股室、中心支部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有计划地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2.4每周五为政治学习日。如有重大事件,相应调整学习内容。

  2.5中心全体人员要自觉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先必须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6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股(室)、中心支部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

  2工作时间

  2.1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上下班,一周工作五天,因工作情况需要加班,工作时间另行通知。3休假时间

  3.1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3.2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本职工作应协调交由其他同志代为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d6a33e5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82e59fc.html

《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