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word精排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3-01-19 03:18:04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10-04-02
保健按摩师
(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国家人社部《关于发布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的通告》(中就培函[2019]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做好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考核鉴定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对保健按摩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1、保健按摩师职业包含但不限于:脊柱按摩师、足部按摩师、反射疗法师等工种。
2、在基本要求中,将职业道德、基础知识进行修订,增加反射疗法、脊柱按摩等相关知识。
3、在工作要求中,初级工增加脊柱按摩、足部按摩、反射疗法工作内容;中级工增加脊柱按摩、足部按摩、反射疗法工作内容;高级工增加脊柱按摩、足部按摩、反射疗法工作内容;技师增加脊柱按摩、反射疗法工作内容。
4、权重表根据不同工种的等级进行分值配比。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北京市成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易芳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中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鼎硕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五、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健按摩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保健按摩师①
1.2职业编码
4-10-04-02 1.3职业定义
运用经络腧穴知识和中医按摩手法,进行人体特定部位或穴位(反射区)按摩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具有较强的交流、理解、判断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①本职业下设足部按摩师、反射疗法师、脊柱按摩师工种。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技能等级证书后,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①②相关职业:保健调理师、美容师、芳香保健师、健康管理师等,下同。
3相关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康复医学、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学、中医儿科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护理学等,下同。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1:5,且考评人员为3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5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0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符合条件的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厚德敬业 (2)团结友善,密切协作 (3)尊重宾客,周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