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细则
【篇一:最新版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实验室检测站转企改制方案
第一部分事业单位改制指导思想、目标及领导小组
第二部分事业单位改制各方简介 ................ 4
第三部分改制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 4
第四部分改制后的公司组织机构 ............... 5
第六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安置方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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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验室检测站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反复酝酿和论证,制定检测站转企改制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 转企改制指导思想、目标及领导小组
一、转企改制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根据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围绕发展生产力,重塑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检测站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作用,严格执行了检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严把了材料关,维护好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检测站的发展和壮大。
坚持从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和谐有序发展。
在本次转企改制中,坚持建立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确保党对检测机构的领导;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产权明晰。投入企业的各类资产,将通过法律手段,依照有关程序,明确界定资产的产权关系,确保出资人权益。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问题,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转企改制目标
三、转企改制领导小组
为确保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我站成立了转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测站站长赵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检测站质量负责人马兴同志担任,其他成员有张达三位同志。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转企改制方案的制定、职工安置、清产核资、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研究解决转企改制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有关事宜。
第二部分 转企改制各方简介
1、基本情况
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是于2002年8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川建质安(2002)11号文件精神,通过实验室检测站机构编制委员会(2002)5号文批复设立的县所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试验室二个部门。
2、房屋使用情况
xxx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位于--,房屋建筑面积:360.8m2,设实验室和办公室两个部门,房屋产权人为实验室检测站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3、人员配置情况
实验室总人数: 9 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占11.1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 名,占33.3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4 名,占 44.4 %;其他 1 名,占 11.1 %。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人,聘用合同制员工4人,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行政上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领导,业务上受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指导。
第三部分 转企改制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起止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30日)
检测站在调整新班子后,认真学习改制相关文件、相关政策,领会精神,形成共识。该阶段还成立了检测站转企改制领导小组和工作
小组,研究下一步工作。
二、制定转企改制工作草案,同时启动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起止时间:2014年5月1日—5月31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同时启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审计的咨询工作。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完善公司章程。
三、完善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并报审。(起止时间: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
该阶段主要是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经检测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送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四、完成企业法人登记和注销事业法人等相关工作(起止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31日)。
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办理公司的工商及税务登记,对公司内部机构及人员进行配置。
第四部分 转企改制后的公司组织机构
一、拟设立公司的框架
1、公司名称: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简称:xx检测公司)。
2、住所地:----
3、经营范围:a、主要承担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监工程混凝土、砂浆及进场水泥、钢筋、砖等其他原材料的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
【篇二: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已于2011年3月1日印发,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要将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此外,对于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分类步骤
第1步:撤并
具体举措: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第2步:分类
具体举措: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第3步:细分
具体举措: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改革相关背景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荐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有关这一思路的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也曾一度遇到瓶颈。
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随之启动,但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
的确,事业改革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有所动作。中央相继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及明确了聘用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2007年),推进改革的步伐加快。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方面均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而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问题,则被视作事业单位改革的“深水区”。
早在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
在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2011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
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对其实施寄予厚望。
□核心政策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绩效工资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
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篇三: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及现行工资标准】
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
工资构成及现行工资标准 欢迎访问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2006套改后建立由四部分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实施范围此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下列单位中 2006年 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工资制度的实施根据此次改革精神,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的实施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三类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管理岗位按现行的县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为6个级别,即五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岗位结构:按照政策优化配置
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市人事局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制定了首次设岗的分级控制目标,市本级事业单位为1.5:4:
4.5,县(市、区)事业单位为0.3: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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