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扶贫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30 22:03: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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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扶贫政策解读

  一、搭建帮扶平台推动转移就业。对新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10人以上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培训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并给予其不高于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到省外务工500//年、省内务工300//年一次性交通补贴,每年享受一次,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截止到当年1230日前。

  申报务工交通补贴流程及所需佐证材料。对实在不能提供银行工资流水的贫困劳动力可由贫困户个人自主申报,提供"一卡通"帐号,由结对扶贫干部审核签字背书确认,村第一书记把关,村级汇总公布,乡(镇)审定统一上报县人社局,经会商县精扶办、县财政局批准同意,对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局将交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银行帐户。

  二、创建扶贫车间实现家门口就业。由县人社局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促进就业基地,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达到5人以上,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5000元的房租、水电费补贴。每增加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人,再增加1000元房租、水电费奖补,依次类推,每个就业扶贫车间每年累计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按实际人数200//月的标准给予企业、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各50%,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扶贫车间水电及岗位补贴流程及所需佐证材料。由企业自主申报,提供贫困户员工花名册,6个月以上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贫困户"登记证"、员工劳动合同、户口薄、身份证等复印件,填写资金申报表,经县人社局、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局从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

  三、开发扶贫专岗用于保障就业。为更好地服务贫困劳动力就业,在全县开发131个就业扶贫专岗和200个农村环境整治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使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能就近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就业扶贫专岗补贴标准为每人500/月,安置就业扶贫专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就业扶贫专岗补贴流程及所需佐证材料。由乡(镇)申报,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花名册,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贫困户"登记证"、户口薄、身份证等复印件,发放工资明细账(单)、资金申请表及发票等材料,经县人社局、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

  四、鼓励能人创业辐射带动就业。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力,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贴息贷款5-10万元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创业主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贷款额度提高5-8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全额贴息。对贫困劳动力在我县内初次自主创业创办企业的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贫困劳动力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所需资料。由自主创业个人向县就业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登记证、贫困户"登记证"或带动就业贫困户"登记证"原件,经县就业局上户调查审批后,向代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推荐并发放贷款。

  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流程及所需佐证材料。提供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就业失业登记证、贫困户"登记证"、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税收或免税证明、6个月以上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复印件、银行流水、企业实地考察照片等,经县人社局、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

  五、开展技能实训促进技能就业。一是通过集中培训、以师带徒等形式开展园区技能岗前培训的,给予企业600/人的培训补贴,培训对象包吃包住,开展免费培训。二是对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家庭服务、电商等免费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6001600/人的培训补贴,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的贫困劳动力学员,给予500/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累计不超过300元。

  申报职业培训补贴流程及所需佐证材料。培训机构培训验收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向县就业局申报,按照就业创业培训要求,提供相关培训资料,经县人社局、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培训补贴资金拨付给培训机构。

  申报一次性求职和培训生活费补贴流程及所需佐证材料。对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劳动力学员,提供职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贫困户"登记证""一卡通"、户口薄、身份证等复印件,经县人社局、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拨付到培训对象"一卡通"银行账户。

  六、"一村一品"产业助推就业项目。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5万元的扶持奖补政策;每新增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人增加0.5万元奖补,依次类推,每年累计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项奖补政策对已享受扶贫车间相关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申报"一村一品"产业奖补流程及所需佐证材料。1.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村、合作社、企业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申请,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县人社局。同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一村一品"项目申请书、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户口薄、身份证、贫困户"登记证"复印件,就业对象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协议)等)2.根据申报情况,由人社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实地考察核查、组织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示范点名单。(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f22895ff5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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