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
城建人事〔2015〕第5号
关于评选推荐“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天津市德业双馨
十佳教师”和“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天津市德业双馨十佳教师”“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天津市教育系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天津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津党教〔2015〕3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天津市德业双馨十佳教师”的评选范围:在教学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各教学单位(以院、部为单位)。
二、评选条件
1.“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1.有理想信念,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身体力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以高尚师德和点滴行为潜移默化影响和激励每一个学生;有道德情操,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以德施教、以德立身,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有扎实学识,自觉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善于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专业能力,始终为学生提供最有效的指导和最好的教育;有仁爱之心,自觉爱护、尊重、宽容学生,积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让所有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成长为有用之才;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工作业绩突出。
2.“天津市德业双馨十佳教师” 在“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的基础上产生,不仅要符合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还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立德树人,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本系统甚至全市有重大影响。对获得“天津市德业双馨十佳教师”荣誉称号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教师,市教育工会将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3.“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是: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载体、方法有创新,进一步建立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职工队伍素质高,群体育人意识强,学生、家长、社会评价高,无违法、违纪、违背师德现象。
曾获得过以上先进称号和“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各院、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2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人选,同时填报《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2.申报先进单位的院、部需填写《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着重填写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1000字)。
3.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民主推荐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其中“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2名,从中推荐1名参评“天津市德业双馨十佳教师”;推荐“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2个。
四、报送材料时间
各院、部请于4月21日(周二)下午3: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本发送至人事处办公邮箱bgzy-rsc@tcu.edu.cn。
附:《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人事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发至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主题词:评选推荐 师德 先进
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
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 被推荐人选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所属教学单位 | |
1 | ||||||||
2 | ||||||||
“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女职工 人 ) | 电 话 | |||||
负责人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务(职称) | 政治面目 | 文化程度 | ||||
何时获得 何种荣誉称号 | ||||||
推荐单位党委公示后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 要 事 迹
此表请勿改动,需正反面打印(事迹不要另附纸),一式三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0586cdc82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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