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大写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30 23:21: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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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一: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规范二: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规范三:

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 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 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 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

又如¥107 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 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规范四: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规范五: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规范六: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0c5cb67f3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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