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3-03-05 17:19: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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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个人账户资金以职工、退休人员年龄、在职和退休的不同情况作为划分标准,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按月计入。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二、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

1、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1%计入;

2、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4%计入;

3、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7%计入;

4、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48%计入;

5、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51%计入。

同时,没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当月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80%作为划入基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160fb3b87c24028915fc3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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