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发布时间:2018-11-19 14:29: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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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贷款分类

定义要点

损失概率

正常

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

0

关注

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存在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贷款逾期(含展期后)、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

小于或等于5%

次级

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

30-50%

可疑

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部分损失, 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

50-75%

损失

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价值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应立即予以注销

75-100%

损失类贷款:

1)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依法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完全停,濒临倒闭,依法清偿,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一(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人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一(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16e03a6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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