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5-10-14 17:24: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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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论文

目: 浅议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名: 王有铭

准考证号:

专业班级: 15工程管理1

指导教师: 柴雪

2015101



摘要: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各种关系的确定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建筑企业,一个工程下来牵涉的施工单位多,各种关系复杂,对其进行约束,就必须得签订各种形式的合同。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1.合同管理的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3)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符合法律的要求。(4)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目的,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承包商不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还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2.合同管理的角度 由于合同在工程中的特殊作用,项目的参加者以及与项目有关的组织都有合同管理工作。但不同的单位或人员,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律师、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在工程项目中的角色不同,则有不同角度、不同性质、不同内容和侧重点的合同管理工作。(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市场管理的角度,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和做监督工作。例如对合同双方进行资质管理,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监督,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使合同的签订和实施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法律的要求,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等。政府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使工程合同符合法律的要求。

(2)律师通常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合同一方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控制,帮助合同一方解决合同争执。律师更注重合同的法律问题。

(3)业主作为工程合同的主体之一,通过合同运作项目,实现项目的总目标。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决定项目的承发包模式和管理模式,选择合同类型等;2)聘请工程师进行具体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3)对合同的签订进行决策,选择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单位

委托项目任务,并以项目所有者的身份与他们签订合同;

4)为合同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作宏观控制,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的技术和实施方案的选择和批准;设计和计划的重大修改的批准;

5)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和接收己完工程等。

(4)工程师(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或业主的项目经理)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具体地承担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是合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决策咨询工作等,如起草合同文件和各种相关文件,作现场监督,具体行使合同管理的权力,协调业主、各个承包商、供府商之间的合同关系,解释合同等。

(5)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这里的承包商是广义的,包括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工程承包商、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他们作为工程合同的实施者,在同一个组织层次上进行合同管理。其中工程承包合同所定义的工程活动常常是整个项目实施的主导活动。所以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最细致、最复杂、最困难,也最重要,对整个工程项目影响最大。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从参加相应工程的投标开始,经过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工程范围完成,竣工交付,等到合同所规定的保修期(缺陷通知期)结束为止。他具体地作投标报价,在相应的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完成规定的设计、施工、供应、竣工和保修任务,对相关的工程实施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圆满地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6)在重大的合同争执解决过程中还可能涉及仲裁机构、法院等。

3.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区别于其他类型项目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就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现代工程项目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熟悉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大规模调查。调查表列出当时建筑管理方向的28门课程(包括专题),由实际工作者按课程的重要性排序。从上面的调查结果可见,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和合同管理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二、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1 合同的重要性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2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

1)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直接

与对方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2)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对方近年的信誉及工程业绩。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并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3)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3 合同审核和批准

1)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合同审批权限如下: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主管副经理审批。

标超过50 万元的,投资10 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由总经理审批。

2)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合同的严密性其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3)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

4 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5 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①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②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③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2)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送货、提货、托运、验收、FP 等有关凭证;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6 合同的管理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主管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7 加强合同教育,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筑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企业中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结构,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和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或与高等学校、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设立合同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等有效手段,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何红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丁晓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朱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评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0601.

[4]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 [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2

[5]贾孝良.浅谈建筑上的合同管理 [J].中国科技信息,2005,(2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19cb348240c844768eaee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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