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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全省“两基”成果,提高全省义务教育水平,确保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强化措施,巩固提高”的原则,努力促进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全面提高我省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普及程度。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3%以上,净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城市流动人口子女都能按时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l%以下;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二)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实施教师资格准入、教师聘任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确保教师数量、结构基本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全面落实校长公选制度。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达到省定标准。按照“有情辞退、合理安置、适当补偿、择优考录”的原则,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并严把入口关,不再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三)办学条件。按照“四个集中”原则,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生均建筑面积、图书、实验仪器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小学危房比例下降至1%以内,消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中小学及校园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
(四)教育经费。县级财政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经费“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04-—2007年分别达到18.5%,19.5%,20%,20.5%;2008…—2011年达到20.5%以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审计和公告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科学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全面开展对中/j、学的督导评估。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以及师生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七)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和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情况。15周岁至50周岁人口中的非文盲(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率要达到以下指标:攻坚县现阶段农村95%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城镇98%以上;巩固提高县农村97%以上,城镇99%以上。近3年来,脱盲人员的巩固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一3月)。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省政府已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召开全省“两基”迎国检启动大会,部署迎接国检工作。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迎国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展开迎国检工作。
2,开展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广泛宣传“两基”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宵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两基”国检的内容、要求,全省迎国检工作举措、实绩、发展动态及巩固“两基”成果情况,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目标任务、意义,以及“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3月…5月)。
1.各市州及县市区自查。各县市区要按照国检的主要内容逐项排摸核实,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各市州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县市区“两基”工作进行跟进式复查,并形成复查报告,于2011年5月底前上报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级督查。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市区达标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分析问题,提出意见,查漏补缺。
3.县级整改。根据省级调研报告和市州复查报告提出的意见,有关县市区认真进行整改。
(三)省级抽检阶段(2011年6月一7月)。
1.省级抽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邀请国家督导团的部分专家与省上组织的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评估结果及进一步整改意见向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各县市区查漏补缺情况进行眼踪督办,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开展对。支援和帮扶活动。动员省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对e帮扶各县市区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要指导和帮助所辖县市区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并协调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帮扶和支援。
3.做好业务培训。省、市、县三级按照国检要求分别举办“两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