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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案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案1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案:一、实施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二、绩效评价办法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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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