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简介

发布时间:2010-12-13 15:49: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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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简介

一、 跨境人民币结算产生的背景及现状

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和经济体系变革,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等国际币种汇率不断的升值,跨境人民币结算就是在这种前提下应景而生。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出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境内外机构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中国目前的对外贸易规模已相当大,当前,不仅具有选择结算币种和定价能力的境内进出口企业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强烈需求,那些希望从人民币升值中获取收益的境外出口商(向中国出口)和在内地有相当规模的投资和人民币收入的外资企业对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也具有较大需求。

其次,境内外企业汇率避险的需求。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而人民币的汇率相对比较坚挺,对于运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呼声越来越高。

第三,减少对国际储备货币的依赖。此次金融危机引发了对改革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随之日益高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金中夏称,应加强合作以减少对国际储备货币的依赖性,而本币贸易结算是可行的方式.

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门于200971日联合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业务范围、运作方式,试点企业的选择、清算渠道的选择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2010617日《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719 《香港银行人民币清算协议》;2010817 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外清算行以人民币投资债券市场。从人民币互换规模的扩大,到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爆发式增长,再到《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签署……人民币跨出国门的道路已然越走越宽。

2009年开始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年中则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地区到20个省份,且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而自今年719日人民币清算协议修订以来,这一业务发展势头强劲截至今年9,通过人民币实现的国际贸易结算金额已达1,970.77亿元人民币.包括美国、越南、香港、澳门等地的企业参与结算2010我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量为20亿元,市场份额1%

          2010年各月)

目前试点城市: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北京、天津、重庆、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

对于人民币资本项目项下需向人民银行申请,如利用人民币对外投资、在境外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吸纳人民币对内投资等。

通过向人行备案,应收人民币可留存境外;可按规定叙做预收、预付人民币业务;无需进行进出口核销,出口退税手续简便,按国际收支进行申报。

二、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基本含义与操作模式

人民币跨境结算分为经常项目项下和资本项下,经常项目项下以贸易结算为主,是放开的;对于资本项下的人民币业务还处于监管状态。目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核心还是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主要目标区域是现在中国的各类对外交易和美元交易主导的拉丁美洲和亚洲太平洋地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活动半径“人民币将来夺得的主要是美元所失去的。”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与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相比,除了从采用美元结算转为采用人民币结算之外并没有其它大的变化;与国内人民币结算相比,其含义也相差不大,只是在操作上和形式上存在一些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可以把人民币跨境结算简单化的看作为国内人民币结算,两者都是人民币结算,只不过区域的大小不同而已。

A 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图

RCPMIS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对先进/出口后结算的情形,即先发货后收款,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

2)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

3)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需要退税的需在海关打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

4)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

对先结算后进/出口的情形,即先付款后发货,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

2)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

3)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企业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

4)企业实际报关时间与预计报关时间不一致的,应通知银行,由银行向RCPMIS报送相关更新信息。

5)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需要退税的需在海关打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

B  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两种操作模式,即代理模式和清算模式。即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一是通过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境外清算行等同于境内人民银行清算中心)

三、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面临挑战

在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会形成外国企业持有人民币的现象。该笔人民币将被作为中国的债权(CLAIMS)存在;对中国来说则是一笔境外的人民币负债。由此而引申出“是否有可能因此形成境外人民币市场?”“因国际结算而产生的人民币兑换发生点是否可以在境外还是必须在境内?”“若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用于直接投资时能否享受外商投资一样的优惠政策?”等诸多问题。

在外汇管理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操作性困难。因为,这里可能会存在人民币来源上的混淆,如何界定资金是否来自境外的问题。与进出口核销相关的还有出口退税的依据和凭证问题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等。

在国内外清算安排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对于银行的国际结算以及国内清算渠道都会有一定的要求,会涉及到网络问题、代理行账户问题等问题。

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会形成境外人民币债权。当这种债权达到一定的规模后,这种海外持有的规模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中国央行在海外的信誉、宏观调控能力以及金融监管的信心。由于中国人民币被海外持有,在获得铸币收益的同时,货币供应量能否再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也需要考虑。

四、 跨境人民币结算对于企业的益处

首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美、欧、日等境外企业与中国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以美元、欧元和日元进行计价结算,由此带来的美元欧元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如果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则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承受这类汇率风险。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其中主要是与东南亚和韩国等的贸易通常是以第三国货币进行计价结算,这样中国境内企业和这些国家企业也都要承担汇率风险。当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时,中国和周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企业所承受的外币汇率风险即可部分消除。

其次,有助于企业营运成果清晰化。当中国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时,通常其经营成果较为透明,表现为进口企业的成本和出口企业的收益能够较为清晰地固定下来,这有利于企业进行财务核算。

再次,节省了企业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费用。当企业在贸易中以非本币进行结算时,通常为规避汇率风险而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从中资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的收费标准来看,买入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2.5%。收取费用,卖出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费用。而外资银行这项交易的收费标准则普遍高于中资银行,根据调研,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约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3%。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企业进行国际结算主要使用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国际货币,因此为控制汇率风险承担了大量的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费用,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若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中国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所承担的衍生交易费用即可消除。

第四,节省了企业两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大都采用美元结算,而其国内又不能进行美元流通。因此结算通常要经过本币美元本币的两次兑换,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的内部交易即子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贸易之中。以美元兑换人民币为例,银行按交易金额的1.25%,收取汇兑费用,若人民币可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则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并节省有关费用。

最后,跨境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汇兑本身就减少了资金流动的相关环节,缩短了结算过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由于不需要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企业可以减少相应的人力资源投入和相关资金投入,这也有利于企业加快运转速度。

五、 跨境人民币对境内银行的益处

2010年我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量为20亿元,其主要操作模式为全额人民币质押项下开立人民币信用证,然后帮助企业在香港寻找代理行给予其企业美元融资,在整个操作中我行获得了存款与中间业务收入,利用表外业务替换了表内业务。

(一)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境内企业开出人民币信用证给香港公司:

2、 香港公司根据人民币信用证向香港银行交单;

3、 香港银行将单据提示给我行,境内客户存足保证金,我行予以承兑(保证到期付款);

4、 香港银行凭我行承兑给香港公司融资美元;

5、 香港公司对外支付货款。

我行存款与收入来源

1) 境内企业在我行没有授信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开出全额人民币保证金的人民币进口信用证给香港公司,我行从此时获得存款;

2) 如果境内企业在我行有授信,企业可以占用授信先开出人民币信用证,待对外付款时境内企业存入保证金。

境内人民币信用证由于不占用银行的外债指标,可以开具超过1年的期限,远超过于香港公司开给境外供应商信用证的期限,通过期限之间的不同可以给我行增加存款,相当于票据业务中的小票换大票业务。同时由于境内外融资利率差和人民币升值的趋势,可以给我行与企业增加一块额外的收入。具体的测算见下图。

(二)具体收益测算

其中整体收益部分是企业和我行共同享有的部分,在整个业务过程中我行获得了存款与中间业务收入,同时利用人民币信用证的表外业务代替了原来直接帮助企业融资的表内业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209da0e76c66137ee0619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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