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业务人员运营分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07 15:36: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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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运营分级管理办法
2013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业务品质,优化运营服务资源的配置,更好地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加大对绩优质佳的业务人员的运营支持力度,引导业务人员主动提升业务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所有在岗且入职6个月以上的营销渠道代理人。

第二章评定方法
第三条所有代理人将依据本评定方法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三星级、一星级、警戒级、限制级。不同等级将适用差异化的运营政策。
第四条运营等级的评定以代理人的运营品质积分为基础,结合特别限定条件,并经机构运营和营销部门联合审核确认,最终确定代理人的运营等级。
第五条运营品质积分以100分为基本积分,结合代理人“运营品质考核指标得分”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运营品质积分。
“运营品质考核指标得分”确定方法:运营品质考核指标由保件数、承保前撤件件数、犹豫期退保件数、两年内退保件数、长险一年内出险件数、13个月继续率、投诉件数、违规行为八项指标组


成。各项指标计分细则详见附表一。部分疑难指标释义如下:
1承保件数——评定期内,以该代理人为签单代理人的投保单,承保的保单件数(以承保日期为准计算)
2、承保前撤件件数——评定期内,以该代理人为签单代理人的投保单,发生承保前撤件的投保单件数。包括客户主动撤件或因问题件(包括契约作业通知书、转账不成功通知书、体检通知书、生调通知书)逾期而撤销的投保申请。因次标准体核保结论下发后客户不同意核保决定而撤单的,以及延期件、拒保件不计入承保前撤件范围。3、两年内退保件数——评定期内,以该代理人为签单代理人的保单,发生退保且保单生效不足两年的保单件数(单纯附加险退保不计入件数统计)
4、长险一年内出险件数——评定期内,以该代理人为签单代理人的保单,在保单生效后一年内,一年期以上险种(包括寿险和重疾险)因非意外原因出险的保单件数。
513个月继续率——采用营销人管在评定期末依据《个人寿险营销员基本管理办法》统计的个人13个月继续率数据。
6、投诉件数————采用咨诉管理在评定期末统计的投诉件数。此处投诉件数,是指因业务人员在展业销售、服务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代签名、工作错漏等行为引发客户投诉,经核实确认通过协议解约等方式处理、导致公司损失的投诉案件数。
7、违规行为——参照《业务人员违规行为运营评级管理办法》中对危险级、警戒级、限制级违规行为的评定释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26f5912d2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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