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关于配偶户口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10 17:53: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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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关于配偶户口规定

  1.结婚登记时,配偶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安置时如果需要以配偶户口为参照,则以配偶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大多数指高考报名前户口),目前部分地区大都不承认学生集体户口。如果结婚后,配偶户口成为当地常住户口的,则结婚必须规定的年限(2)或者落户满2(成都地区,重庆地区,西安地区都有此政策)

  2.结婚后,配偶户口变迁的。以变迁前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如果迁入落户满2年或4年的,以变迁后为准。

  3.结婚又离婚的。看结婚的年限。北京地区由于很多老转钻漏洞,所以现在对这个现象卡得很严。北京等大城市,都要求结婚满5年后离婚的可以落户北京,而且规定,离婚不满2年转业安置的,不能进北京(土政策)。由于这个漏洞用的人很多,所以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卡,新政策很多,还是以当地当年的政策为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29e5c62cc175527072208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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