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发布时间:2020-07-06 15:54:3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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ﻫ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与法规,贯彻执行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忠诚人民得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得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ﻫ(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ﻫ(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得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ﻫ(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得,须取得相应层次得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得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与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ﻫ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ﻫ(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ﻫ(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ﻫ(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ﻫ(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ﻫ(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其她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得教研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ﻫ(七)城市中小学教师(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与幼儿园教师除外)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得经历,或完成当地教育部门规定得对口支援、结对指导、送课下乡等支教任务、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得,不得申报:ﻫ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得,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ﻫ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ﻫ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ﻫ1、专业理论知识与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ﻫ(1)具有系统得教育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一定得现代教学技术、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得讲授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得教学工作量与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得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得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得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教学基本功扎实,熟练掌握所教学科得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与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至少1年为优秀)、讲授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良好以上等次。ﻫ(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得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得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得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得发展、ﻫ(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具有一定得教研能力、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ﻫ(1)具有系统得教育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得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与教学方法。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得教学指导与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2)完成规定得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6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3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与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3)具有一定得创新意识与教研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与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参与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ﻫ2、教育教学水平与工作业绩ﻫ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得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得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鉴定、ﻫ(3)直接指导得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得规范得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ﻫ(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得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得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ﻫ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得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ﻫ(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得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得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县二等奖以上);或获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鉴定。
(3)直接指导得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得规范得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ﻫ(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ﻫ(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得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得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得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其中1、2条为必备条件):ﻫ(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省教研员3篇以上 (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2)主持得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鉴定,或获市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二等奖以上)、ﻫ(3)本人或直接指导得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省教研员本人或直接指导得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得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二)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ﻫ1、专业理论知识与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得教育理论基础与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与广度得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得讲授工作,胜任本学科各年级得循环教学,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得教学工作、独立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ﻫ(2)完成规定得教学工作量与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得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得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得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ﻫ(3)具有较强得教学能力与丰富得教学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得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就是本学科公认得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至少2年为优秀)。讲授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优良以上等次。ﻫ(4)具有先进得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得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得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得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ﻫ(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课程)改革实验与校本教材开发研究,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与骨干作用,具有较强得教科研能力。指导与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就是学校骨干教师。ﻫ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得教育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得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与教学方法、熟悉本学科各种版本得教材,能指导各个年级得教学工作。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得教学指导与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ﻫ(2)完成规定得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7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5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与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ﻫ(3)具有较强得创新意识与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与发展得最新动态、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与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与工作业绩ﻫ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得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ﻫ(2)独立撰写得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发表1篇并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均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鉴定。
(3)直接指导得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得规范得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 优秀班主任。ﻫ(5)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表彰得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得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得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得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鉴定。
(3)直接指导得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得规范得本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直接指导得学生2人(次)以上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得规范得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第一线连续任教20年以上,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得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得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得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ﻫ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得3条以上(其中第1、2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ﻫ(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省教研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主持得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ﻫ(3)本人或直接指导得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ﻫ(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得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ﻫ小学高级教师(不含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中得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ﻫ(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得优质课(并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ﻫ(3)主持得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ﻫ(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得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ﻫ                 附 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得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以后取得国家承认得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合格学历证书满2年后,达到相应得任职年限,可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本条件中得专业理论知识与工作经历能力、教育教学水平与工作业绩得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得情况。ﻫ三、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与相关材料、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与专家评价意见。通过鉴定得项目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成果奖须附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班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与奖励证书。支教经历须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得证明。获奖须附奖励证书,并在《评审表》与《评审简表》上注明表彰文件得发文字号。同一内容得业绩不重复使用、ﻫ四、论文均限独著、论文发表得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得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得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得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得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得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得指导作用。
五、本条件中所称“市" 指“省辖市”,“县”指“县、县级市、区”;“城市学校”指驻地在县城以上得学校(含地处农村得高中),“农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以下得学校。
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ﻫ七、担任校级职务得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与《评审简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担任职务及时间。
八、中小学、幼儿园中非教学人员与其她教育机构中非中小学教研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以外得其她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九、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 [2003]20号)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4a4cdd8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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