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城市防暑降温费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6 01:10: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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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城市防暑降温费规定

  我国每个城市的防暑降温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年国家城市防暑降温费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30日,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33℃(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33℃(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1日至930),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160/;非高温作业工人130/;一般工作人员110/月。发放时间为6-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非高温作业人员100/;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月。

  11、重庆

  5~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发放时间:41日到10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16、山东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天或168/月标准发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4abe5c4fa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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